關於醫療保險的一二三

醫療保險制度的定義

醫療保險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按照保險原則為解決居民防病治病問題而籌集、分配和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比較進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應用相當普遍的一種衛生費用管理模式。

關於醫療保險的一二三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

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體制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佈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單位及其員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目前,用人單位的繳納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與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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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參保職工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中國政府加強了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以及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醫療組織、藥店進行資格認定並允許參保職工進行選擇。為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同時推動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的改革。通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 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目標。

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國家為公務員建立了醫療補助制度。有條件的公司可以為員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國家還將逐步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為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

中國的基本醫保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幅度不斷拓展。到2001年底,全國97%的地 市啟動了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達7629萬人。此外,公費醫療和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還覆蓋了一億多的城鎮人口,中國政府正在將這些人口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

我國醫保制度的基本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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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地講,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可以概括為:

1.醫療資源配置的非市場性。現代企業對於緊缺資源的配置主要表現為計劃方式、市場方式和介於兩者之間的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方式。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它是時代發展的產物,反映一定歷史階段的社會關係和生產力發展水平,與一定時期社會、政治和經濟發展政策取向緊密相聯。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產生於新民主主義時期,並在以計劃經濟為特徵的社會主義時期獲得了迅速發展,突出體現了醫療經濟的公有制性質。國家運用計劃手段對醫療資源進行高度集中管理,以單一的行政手段對醫療資源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各個環節實行統一計劃,醫療經濟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整體合一,對醫療衛生資源的分配和消費行為負責,實際上誰都可以不負責,醫療衛生資源消費缺乏必要的約束。不但形成了畸形的藥品、醫療衛生體制,而且導致了非理性醫療消費,造成了醫療分配領域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帶來資源的巨大浪費。

2.同一制度的平均主義與不同制度的差異性。我國醫療保險具有獨特的板塊結構,這種板塊結構表現為全民保健、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合作醫療。除全民保健具有普遍外,公費醫療覆蓋機關、事業單位,勞保醫療覆蓋城鎮職工及其家屬、子女,合作醫療覆蓋農村居民。醫保制度按照單位和居民的不同身份,分為公費醫療制度、勞保醫療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由於它們資金來源渠道不同、享受待遇的對象不同,範圍不一樣,這種體制必然出現很多問題:其一,強化了職工或居民身份界限,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人才的合理流動;其二,就醫療保險分制度而言,平均主義非常嚴重,浪費驚人;其三,各醫療保險分制度之間,由於按職業或身份享受待遇,保健程度迥然不同。

3.醫療保險二元結構。醫療保險制度按各分制度特點確定不同的資金來源渠道。公費醫療全部由國家財政包下來,職工就醫,除掛號費外,所有費用均由財政負擔,個人不需支付費用。勞保醫療由企業提取,在福利費用中開支,由企業自行管理,實際上是企業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費用,由集體和個人共同承擔,侷限性很大。正是由於這種醫療保險資金管理辦法,使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大致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農村居民合作醫療兩大分制度,這種制度恰恰是與我國二元經濟結構相一致的,體現了我國城鄉社會結構的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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