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多年,不認識的人突然拿來借條要我還錢,字體是真的,但不知真實與否,該怎麼辦?

大洋翡翠手鐲


懼然去世多年後來要帳,時效性早己過了,應好好解釋,行不通要求法庭處理?


欣欣向榮101564826


律師建議:字跡既然是真的,那麼借條就是真實的,但是是否要還錢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我們先從法律關係來分析

第一,既然是去世多年,這張借條的時效是否已經過了呢?假如已經超過3年以上,已經不受法律保護了,你完全有權利拒絕還錢。

第二,退一萬說,就算這個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不存在時效問題,那還款時間也必須得從向借款人主張之日起算,而你父親已經去世了,對方也沒法主張了,如果對方以你是繼承人為由提起訴訟,對方是負有舉證責任的,難度也極高,所以也可以忽略不計。你還是可以拒絕還錢。

我們再從情理來分析

第一種情形——父親都去世多年了,為什麼這個不認識的人會拿著借條來要求還錢呢?假如對方非常在意這筆錢,肯定早就來要錢了。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對方應該沒那麼在意,那麼不在意的原因是什麼呢?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金額非常小,所以沒放在心上,這次來要錢可能是順道路過,也才知道你父親去世的事實。從這個角度而言,你是可以給錢的,從情理而言,一筆這麼小的金額對方沒有必要遠道而來騙你。


第二種情形——對方和你們就在同一個城市或者借款的金額非常大,那就不合乎情理了,因為同一個城市的情況下在你父親在世的時候是完全有機會要錢的,假如你父親是意外去世的,他也應該在得知死訊之後來要錢。你應該拒絕給錢。

而金額非常大的情況下拖了這麼多年才來要錢也不合乎情理,很有可能是錢早就還了,但是借條沒有及時取回,或者當時對方撒謊借條已經丟失,有可能給你父親打了收條或者說明之類的字據。然後覺得過了這麼多年證據應該不在了,才來找你要錢,總之,既然法律不支持,情理也不支持,你也應當拒絕給錢。


陳豪俊律師


既然鑑定是真的,先別說你還不還錢,單說你們困難時人家幫你們,就這份情義你們還要討論嗎?你怎麼還?你用什麼還?別眯下人家的錢,傷了人家心!一直沒管你們催債,一是本不想要了如今有了難處。二是,數目應該不小。這些年你父親不還錢就已經對不起人家了,你還狡辯啥還不還的!趕緊把錢給人家,還要多給人家作為感謝,再請人家吃頓答謝的飯!欠錢不還,你父親在陰間會受大罪的!


勝順廣福智


一般來說,是否真實,可以通過筆跡鑑定進行確認。但是這個舉證責任在於你們,並且筆跡

鑑定費用可是不便宜。

繼承人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只有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才需要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否則是不需要承擔債務。所以,這個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確定。

另外,這個可能會涉及一個訴訟時效問題。若借條有約定還款時間,則從約定的還款時間計算三年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在法律上可以償還。

不過,個人建議實事求是,若是父親債務,經濟允許,不管法律定性,還是建議償還,這是誠實信用的基本要求。


葉律師


鳥都不鳥他,讓他有多遠滾多遠!在我看來,這個來要賬的,就是居心叵測之人,為什麼要相信他的一面之詞?

按常理來說,你父親借錢肯定是向熟人借,陌生人誰會把錢借給一個素不相識的人。你父親生前的熟人,圈子,作為子女你就算是不能全部知曉,大體的還是認識知道的吧。一個連你都不認識的人,手裡拿著所謂的借條來要錢,誰敢信他?筆跡這個東西能說明什麼,把我自己幾年前寫的字拿出來,可能我自己都不敢確定這是我寫的字。所謂的磚家叫獸就能百分百確定,更別說你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再一個不合理之處,就是你父親欠著外賬,即便是你不知道。可能你母親,或者跟父親年齡相仿的人可以佐證這一點。即便是大家都不知曉的情況下,要債的完全可以在你父親在世,病危,或者剛剛過世的時候,來重申確認一遍吧。而不是若干年後,拿著一張真假難辨的借條,說你爸欠我多少多少錢。他也沒提供相關的證明人,起碼有個認識你們父子,人品可靠的來證明此事的真偽。

還有一個可能,這話對你父親有點不敬,但我還是要直言的。這個來要賬的人,拿的條子是真的,知道人很少。這種賬會是什麼?“賭賬”!這點我自己深有感觸,我父親過世時48歲,生前欠了銀行的,私人的債。後來他過世以後的幾年,我們兄妹掙錢把賬都還了。雖然沒有人來討要賭賬,但還是隱隱約約聽到了有些人的說辭。那些人做局在牌桌上贏走了我爸的錢,他過世後倒也沒來糾纏我們母子。而這個人拿條子來跟你要的錢,很有可能就是賭場裡借的錢。這是違法的,法律也不認可,不保護這種欠債。

你完全可以不理會他,這樣的賬讓他自己跟你父親要去。“酒色財帛紅人心”,他敢明目張膽的來跟你要錢,真的是可笑!讓他滾出你的家門,愛上哪告告去,你一個子都不會給他!



飛天論情


按常理“人死了,賬就爛了”。說個我自己的事吧:我有一個舅哥從前是我們這一個鄉里的糧庫主任,風光的時候車接車送,這請那叫的。那時候我一個小工人,人家根本就沒看上眼。後來單位經濟出事了,我那個舅哥負領導責任,下崗回家了,從此他的日子是山河直下。艱難的時候管我借了5千塊錢。5年前人沒了,後來我那個舅嫂也沒了。人活著的時候我和我老婆就說這個錢不要了,人死的時候我們誰都沒提這事。他兒子領了社保退費、和喪葬費10多萬。他也知道欠我錢,可他連一句還錢的話都沒敢說。我想說的是錢我根本就沒打算要,但當孩子的最少有一句“我爸欠的錢,我給還上”。從此我舅哥的孩子我從不搭理。


東城眼睛


這錢可以不用去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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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松哥一家之言


因為是否真實,無法確認,所以:

1. 先看借條時效期:

有沒有明確還款日期,如果有,則超過三年,可以不理。如果無還款日期,則債權20年有效。

2.再看主張時效期:

你父親死亡幾年了?當時對方是否知道你父親死亡或者到場悼念,如果對方明明知道但一直沒有要債,可以認為借條存疑,亦可以增加對方訴訟立案難度。這,需要你提供證明人及證據。

3.再看你的態度:

想還的,則還。因為懷疑不想被騙而還,則對借條真實性和合法性提出質疑,這樣,對方就需要提供法定筆跡鑑定書(這需要你的配合,比如提供你父親其他歷史筆跡資料)及其他證據。同時,要看你父親的遺產繼承人是幾個人,對方又需要提供相關證據。這樣,可能會大大增加對方的訴訟成本和難度而知難而退不了了之。

4. 如果法定鑑定借條是真實和合法的,而且在時效期內,對方有訴訟解決的可能性,則你父親的遺產額是對方法律途徑要債和訴訟執行對象。

這樣,你需要做的是,對除了房產外的遺產內容,進行滅失模糊和否定處理,比如錢給父親治病花了,還父親其他債了等等,以此類推。但不動產(如房子),就沒有辦法了。

總之,這個借條除了和你爸遺產有關,和你無關,按這個思路去應對就行。


退思園居


你應該弄清楚兩點:1你父親當年為什麼借錢,2他為什麼才來要錢。如果你父親真的借了錢,父債子還是應該的。很多年前,我還沒有出嫁,我的父親離開去了另外的地方,過了半年多有一位叔叔告訴我說:我的父親借他的錢沒還也見不到人。沒有借條,只是口頭協議。當時我告訴叔叔:別急,我問問我爸爸,我爸爸借的錢我還。回家後我想可能是我父親不想讓我和弟弟知道他借錢的事吧,叔叔應該不會撒謊,就拿錢去還給那位叔叔了。後來見到父親,證實確有借錢一事,慶幸知道後立刻還了錢,不然會後悔一輩子,永遠不得安寧。


5760286339蘭草


既然是拿著你父親寫的欠條來的,肯定是欠了人家的。你父親去世多年後,一個毫不認識的人,拿著你父親親筆寫的欠條來要錢,不用說,當年你父親可能由於一個不能言說的事,欠人家的,不是錢,就是能用錢解決的事。

正常情況下,家中需要借錢或貸款,你母親應該知道,平時也應該有所提及,既然你們都不知道,肯定有些隱私在裡面的。有兩種情況:你父親真的是借了人家的錢,這應該是鐵哥們一類的,但是你們都不認識,有點奇怪。如家這樣,立即還錢。既然字跡是真的,應該假不了,你父親借人家的錢這麼多年,人家沒來要,直到現在才來討要,應該是數目較大,再就是現在人家遇到了難處,應該還給人家。

如有疑問,可以看一下借款時間,當時你傢什麼情況是否需要錢你應該有個數,只要債主說的合情合理,肯定差不了。

再者,沒有人會多年以後去騙一個去世多年的人的錢的。

再一個,我就不再說了自己的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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