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尋甸警方持續開展交通安全查處,三輪車非法載人及非機動車非法改裝的違法行為相比之前已經有所改善。2019年11月13日,為了能繼續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營造和諧交通秩序,尋甸警方繼續在仁德街道轄區流動設卡盤查,對三輪車非法載人以及對非法改裝等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交警:趕緊下來,不可以坐兩個人
市民:我們只是去農貿市場買點菜
交警:只可以一個人騎
市民:好好好,我下來走。
交警:現在是勸導你們,如果你們不配合,我們就直接罰款了。
目前,大多數三輪車存在著逆行、不安規定道路行駛、非法載人、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增加事故發生率。三輪車安全性能低,其結構、性能、安全防護措施達不到國家制定的載客標準,不具備載人條件,在發生事故時,乘坐人員將會是第一受害者;
廣大市民請注意:
三輪車制動性、穩定性差,安全係數低,自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市民外出時,為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應儘量乘坐公交車、出租車等安全性能較好的交通工具,拒絕搭乘三輪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據統計,此次整治行動,共查處非法改裝三輪車80餘輛,三輪車非法載人20餘起。此次整治行動中,交警對改裝車輛進行現場拆除改裝件,對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進行現場勸導教育,要求其按規定行車,對存在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下一步,尋甸警方將會持續進行交通安全查處,降低交通安全隱患,營造和諧有序的交通環境,讓市民的出行安全得到更加強有力的保障。
法條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處20以上200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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