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一起交通事故牽出的“案中案”

夜晚九點,寂靜的鄉村隧道外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當場死亡,肇事駕駛員逃離現場。原以為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沒曾想背後卻牽扯出了錯綜複雜的“案中案”。經過辦案民警們夜以繼日的偵查,最終肇事駕駛員落網,同時一併揭開了其他犯罪行為。下面,來看看這起交通事故牽出的“案中案”。

鄉村隧道外的肇事逃逸

今年8月8日21時左右,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鐵山林邦隧道外路邊躺著一名女子,疑似交通事故,經120急救中心確認,該女子已經當場死亡。新羅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對事故展開偵查。

新羅一起交通事故牽出的“案中案”

民警發現現場除了倒地女子,周圍還遺留了許多汽車碎片以及部分油汙,並未見到車輛,民警初步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於事發現場路段當晚電力故障,該路段沒有路燈,也沒有監控錄像,無法直接查看事故發生的經過及逃逸車輛。民警只能一邊走訪周圍群眾,一邊對周邊的道路進行排查。

在調查中民警發覺距離案發地大約一公里的路邊草叢裡,似乎隱隱約約發出紅色的燈光。民警立即前往查看,發現草叢裡竟然有一輛被遺棄的小車,車內空無一人。只見這輛車的車頭引擎蓋凹陷、擋風玻璃破裂,有明顯的碰撞痕跡。通過對現場的碎片及車輛損壞痕跡進行比對,民警基本確認這輛被隱藏在草叢裡面的汽車就是肇事車輛。

肇事車輛竟然暗藏玄機

民警很快通過肇事車輛的車牌查詢到車主的信息,並與車主取得聯繫。民警得知,該車是租車行裡的租賃車輛,車行老闆已將該車租給了他的同行陳某,陳某從泉州永春開車到龍巖,肇事時間段是陳某的堂哥在開車。

新羅一起交通事故牽出的“案中案”

在道路區間測速的過車記錄中,民警發現確實有兩名駕駛員曾駕駛過肇事車輛,一名是身著淺色衣服的男子,也就是陳某。另一名身著黑色衣服的男子,應該是陳某的堂哥,也就是肇事逃逸的駕駛員。為了儘快偵破案件,辦案民警立刻驅車趕往永春尋找陳某和堂哥。

民警在永春陳某的老家並未找到本人,同時通過調查走訪發現陳某確實有一個堂哥,但堂哥一家都在外地,這個時間段根本沒有在福建,從時間、地點上可以排除堂哥的作案嫌疑。

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要想案件偵破取得進展,就必須先找到陳某。民警積極聯繫陳某的家屬開展勸投工作,通過強大的法律震懾,一直逃避警方的陳某主動來到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投案自首。

抽絲剝繭真相水落石出

根據陳某的交代,事情的真相慢慢浮出了水面。原來陳某因手頭拮据,竟將這輛租賃來的小車以低價賣給漳州人黃某。黃某就是陳某編造的“堂哥”。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這起案件已不僅僅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還牽扯到詐騙犯罪。

因陳某與黃某交易時,黃某刻意對自己進行了偽裝,導致對黃某的身份信息掌握有限,這給民警進一步調查帶來了難度。為了儘快偵破案件,新羅交警大隊立即將線索反映給了漳州警方。經過龍巖、漳州兩地警方多部門多警種的配合協作,在漳州成功將黃某抓獲。

新羅一起交通事故牽出的“案中案”

審訊中,黃某對駕車碰撞行人肇事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另外,根據黃某交代,他受人僱傭於事發當天從漳州到龍巖進行車輛買賣,在完成交易後回來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隨後將車輛遺棄在路邊草叢中。

由於參與了非法車輛交易,狡猾的黃某在駕駛車輛時刻意對樣貌進行了遮擋,在事故發生後原以為能僥倖逃過法律的制裁,棄車逃逸,但終究還是被警方抓捕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終究難逃警方的追緝!

警方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社會危害性大、影響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遇交通事故,司機應在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積極主動搶救傷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存在僥倖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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