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城鳳翎關一副食店內虛假宣傳“松花粉”功效,當事人被罰20萬

“你的做法已構成虛假宣傳,我們將對你做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11月12日,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在達城鳳翎關黃馬灣路一副食店內進行“松花粉”保健品虛假宣傳的當事人李某清予以處罰。

達城鳳翎關一副食店內虛假宣傳“松花粉”功效,當事人被罰20萬

據悉,9月24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摸底排查保健品市場時發現,在達城鳳翎關黃馬灣路272—274號的“天地和生活館”,李某清正召集大批中老年人到店進行體驗式會銷,向來店體驗光波儀產品的中老年人推銷“瑞祥天地和天然松花粉片”,宣稱該食品具有防治多種疾病的功效。

達城鳳翎關一副食店內虛假宣傳“松花粉”功效,當事人被罰20萬

經調查取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李某清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當天,涉保健品虛假宣傳當事人李某清對所犯事件進行簽字確認,並後悔地表示:“現在我曉得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以後再也不幹這種事了。”

由於李某清的供貨方不在達州市管轄範圍內,市市場監管局已將相關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

記者 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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