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3男子獲刑並判賠400多萬

陸川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3男子獲刑並判賠400多萬

多次從廣東拉廢柴油到陸川縣古城鎮,半夜傾倒在當地一村中山嶺的土坑,造成當地的環境汙染嚴重。11月4日,陸川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兩名廣東籍男子及當地一村民因犯汙染環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至1年半不等並處罰金;同時還須連帶賠償因汙染環境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共4868025元。

陸川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3男子獲刑並判賠400多萬

▲ 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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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非法傾倒廢柴油241噸

當天16時,被告人劉水玉(廣東省茂名市人)、溫銀光(陸川縣古城鎮人)、林榮山(廣東省化州市人)被押上被告席。整個宣判用了10多分鐘。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被告人林榮山介紹被告人劉水玉與被告人溫銀光認識,並叫溫銀光幫助租一處山嶺給劉水玉傾倒廢柴油。爾後,溫銀光在陸川縣古城鎮盤龍村和清耳村及樓腳村的交界處找了一個山嶺,並按照劉水玉的要求僱人挖了一個長方形的土坑。2017年11月,被告人劉水玉多次從廣東將廢柴油拉到該土坑傾倒。事後,溫銀光得贓款2000元,林榮山得贓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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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倒的廢柴油

2018年2月2日,陸川縣環境保護局工作人員巡查時發現該土坑內貯存褐色粘稠狀半固態汙染物。經玉林市環境保護局、陸川縣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該土坑長約48米、寬約7.2米、深約4.4米,坑內存儲有體積約為249立方米褐色汙染物。

經陸川縣環境監測站對玉林市環境監察支隊持證人員所取樣品進行測定,該固體廢物的比重約為0.969g/mL,重量約241噸。2018年3月1日,經司法鑑定,該廢棄物黑色粘稠狀油主要成分為廢礦物油,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中廢物類別: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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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汙染的土地

案發後,陸川縣古城鎮政府對被汙染山嶺進行了應急處置。2018年9月15日,廣東省中環協節能環保產業研究院到場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置。經統計,因三被告人汙染環境所造成的應急處置費、汙染物鑑定費、危險廢物處置費、生態環境損害等經濟損失共4868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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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獲刑並判賠400多萬

經查,被告人劉水玉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入獄,2014年10月刑滿釋放。被告人溫銀光因犯搶劫罪被陸川法院判刑,2016年11月刑滿釋放。

在案件開庭時,被告人劉水玉等3人均表示認罪悔罪,但無能力賠償。其中,溫銀光在庭上表示,當時只是想著有錢賺就幫忙張羅,如今瞭解到這些廢柴油會給家鄉帶來非常嚴重的汙染,內心也感到十分愧疚。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水玉、溫銀光、林榮山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汙染環境罪。在共同犯罪中,劉水玉、溫銀光是主犯,林榮山是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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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陸川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水玉犯汙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八萬元;被告人溫銀光犯汙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被告人林榮山犯汙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被告人劉水玉、溫銀光、林榮山連帶賠償因汙染環境所造成的應急處置費、汙染物鑑定費、危險廢物處置費、生態環境損害等經濟損失共4868025元;並在判決生效十日內,在全國發行的省級以上媒體上刊文向公眾賠禮道歉。

宣判後,陸川縣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鍾翔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案是檢察機關在履行審查批捕的職責中發現三名被告人違法傾倒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益訴訟,要求三被告人承擔環境汙染修復損害的賠償責任,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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