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銀行3名高管被要求退薪近1900萬元

分項來看,退回2016年度資金628.18萬元,其中黨委書記劉彥學退回336.63萬元,黨委副書記張濤退回291.55萬元;在2017年度,退回資金1264.53萬元,其中劉彥學退回598.67萬元,張濤退回419.44萬元,工會主席徐成退回246.42萬元。

盛京银行3名高管被要求退薪近1900万元

《國際金融報》記者從多位銀行業內人士處獲悉,銀行高管出現退薪現象在業內早有先例,屬於尋常現象,並不會對銀行日常經營情況產生較大影響。

“盛京銀行是地方性國企,政策對國企高管有明確的‘限薪’要求,如果高管通過多發獎金形式來增加薪酬,當國資委紀檢委等人員檢查之時,自然會要求其將多餘的資金退回。”某銀行業資深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其他銀行也曾出現此類情況,並非個例。

據悉,《瀋陽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沈委發〔2017) 39號)規定,經測算,瀋陽市屬國有企業正職負責人2016年度薪酬最高不得超過72.7萬元,2017年度薪酬最高不得超過75.61萬元,副職負責人按正職負責人0.6至0.9倍確定。

此外,《國際金融報》記者也對該行近年高管薪酬梳理,發現該行2016年度及2017年度財報高管薪酬數據中,並未體現上述3人具體薪酬。不過,2018年度財報顯示,劉彥學薪酬為361萬元,其中袍金4.7萬元,薪金223萬元,酌定花紅117萬元,定額供款退休金計劃供款16.5萬元。

整體來看,2016年,盛京銀行執行董事薪酬多數在300萬至310萬元、非執行董事大約50萬至58萬元,獨立非執行董事約為230萬元、個別監事薪酬有300萬元左右;在2017年度,執行董事薪酬約為310萬至340萬元、非執行董事多數為19萬元、獨立非執行董事約為195萬至210萬元,監事薪酬相對波動較大,在20萬至300萬元不等。

“雖然監管機構對銀行高管有限薪要求,但其也與所完成績效及任務關聯,對於部分銀行高管能夠拿到300萬元以上薪酬也是合理的。”上述人士坦言。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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