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志國:法治社會沒有權力傲慢和任性的土壤和條件

法在王上,君在法下;權利制衡權力,權力服務權利,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里程碑,也是法治社會與權治社會的分水嶺。

在權利面前,權力不能頤指氣使、趾高氣揚;在權力面前,權利可以簡傲絕俗、寵辱不驚。

權力只有為權利服務,才能得到權利的信任和授權;權利只有對權力形成制衡,才能得到權力的敬畏和尊崇。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讓權利能在各個方面制衡權力、約束權力。

任何權力都由權利授予,因而權力都是有限的,無限的權力會產生傲慢和任性,這就會侵蝕和損害社會和公眾的權利,進而會毀掉權力自身的土壤和根基。

維護公民權利是每個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其核心是權利不能無辜受損或被肆意踐踏。

法治社會的要義,是讓權力從高堂廟宇迴歸人間社會,徹底遵從權利的呼喚並且盡心竭力為權利服務。(支持的朋友點關注一下盤之感,點關注不迷路!)

韓志國:法治社會沒有權力傲慢和任性的土壤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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