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值得买吗?

在现实中,分红保险还是常常会被认为作为一款“巨坑”险种,那分红险还值得购买吗?

对于分红保险是它的坑太多,还是我们对它的认识不够?就像一部分人认为重疾险理赔苛刻一样,是重疾险本身的问题还是与我们购买时的心理预期有偏差?下面就几个常见对分红险的“偏见”作一些分析:

1、我们该如何看待分红利益的不确定的问题?

很多“专业人士”认为,分红利益的不确定就是它最大的坑。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红利的不确定≠没有

一些观点认为红利可能为0,低到没有了,就差到给保险公司钱了,分红险还什么用?

根据《保监93号文》的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保险合同上也会有加粗字体写明:分红利益是不确定的,某些年度可能为0的提示。

分红险的红利来源于三差:死差、利差和费差,是保险公司实际情况与预期之间的差异。

保险公司每年都会将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用于分配,剩下的未分配盈余会逐年累积,用于平滑未来红利较低的年度,以达到红利的相对稳定。如果保险公司某个年度的红利为0,意味着这家公司用于平滑未来红利的盈余也分完了,必然已经出现了长时间的经营情况达不到预期,风险管理已经失控,可能已经被银保监接管了。

只要是正常经营的保险公司,红利分配为0的零情况发生概率会非常低,除非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被接管,而事实上目前国内上百家保险公司中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只有其中的3家。即便是这几家公司也是在几年内就恢复了正常经营,保险利益继续有效。

第二、分红的不确定≠随意分配

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的可分配盈余和红利分配比例,因此被说成是分红保险的分红是保险公司说了算,它想分多少就分多少。保险作为国家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真的可以任由保险公司为所欲为,损害公众利益吗?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

保险公司为各分红保险账户确定每一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时应当遵循普遍接受的精算原理,并符合可支撑性、可持续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在公司互联网站上信息披露的相关栏目中披露盈余计算方法,方法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

保险公司分红账户的盈余分配,应当由外部审计机构予以审计。

由于分红保险确定盈余的过程专业且复杂,计算方式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已经确认并发布,且确立以后不能更改,特别是产品设定的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和预定费用率等都是不能改变的。只要每年的经营数据没有什么问题,经内外部审计以后,可分配盈余就可以确定,不存在都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问题。

只是,在具体分配比例的确定上面有一定的灵活性,保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多分一点,这样更吸引投保人,保持产品竞争力;也可以少一点,这是市场行为,但都必须符合监管的要求(70%以上)。因此,说保险公司经营不透明可以随意分红是站不住脚的说法,分红有一定的灵活性被说成是“分红分多少都由保险公司自己说了算”,这种说法是否欠妥呢。

2、分红利益演示表是忽悠人入坑的漂亮外衣?

很多人觉得,保险营销员只给客户介绍利益演示表的高档分红,是在误导客户,吹嘘分红的高回报,这属于销售误导行为。

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只要营销员不是告诉客户高档分红是保证可以达到了分红水平都不能算作是误导行为。因为保险公司的分红是根据公司每年的经营情况而定,是不确定的,可能没有分红,也可能达到或者超过高档分红。不能说强调0分红就是实事求是,说高档分红就是夸大宣传。

分红险,值得买吗?

《保监93号文》规定:

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

对于保险公司在售的分红保险产品,如果连续3年实际分红水平达不到中档红利演示水平的,保险公司必须下调相关产品的中、高档红利演示水平,下调后的中档红利演示水平不得高于公司近3年实际平均分红水平。

事实上,分红利益演示表最有参考意义的是中档分红。分红保险的利益演示表显示的是该公司的该款分红产品过去3年已经达到的中档红利水平,否则分红演示数据是不会出现在客户手里的。

3、我每年交那么多保费,一年的分红才那么少,回报太低了?

关于这样的疑虑,我们需要明白两点:

第一、保单总保费≠参与分红的保费

对一份分红保险来讲,总保费并非全都会参与分红。根据规定,分红险的附加险是不参与分红的。而分红主险本身也并非全部参与分红。

根据《分红保险管理办法》:

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帐户,独立核算。

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和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帐户;

采用固定死亡率方法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帐户。

第二、分红利益≠保单利益

很多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分红险就只看分红。这其实是在用放大镜去看分红保险的不确定利益部分,却选择性地忽略分红险的固定收益部分,保险产品的好坏是否应该综合保单利益去权衡呢?要知道分红利益并非保单的全部利益,固定收益和分红的累积利息被选择性的视而不见,这对分红险来讲是不公平的。

分红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用总保费和红利去计算收益率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4、分红险和固定收益的年金险比起来,没有优势?

因为我们固有的储蓄习惯和个人风险偏好的不同,认为保证能拿到的钱才更有说服力,不能接受不确定的东西,不确定=大忽悠。对于保险来讲,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不同种类、作用不同的保险作横向的对比。就像把汽车和飞机作比较一样,孰优孰劣如何评判?

分红险的设计初衷是跟客户共享经营成果,共担长期利率波动的风险,体现出一定的投资属性。年金保险强调未来收益的确定性和安全性,没有利率波动的风险,表现出的是保障属性。比如养老金,这就需要提起锁定未来收益,一般都会考虑用年金保险作为自己的养老保障,因为它是可以确定的。而类似教育或者婚嫁金的这类储备,不强调确定收益的,年金保险和分红保险都是可以选择的。

保险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也没有值不值得的说法。根据具体的需求和合理的期待去选择合适的险种才是正确的做法。片面以收益来判断某年金险和分红险之间的好坏没有意义,哪种类型更好,全看个人的需求。

分红型的保险不是坑,而是给客户多一个选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