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泉法院:悔婚應否退還彩禮款

龍應臺在《目送》中說:所謂父母子女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地不斷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而婚姻亦需要緣分。2019年11月8日,禮泉縣法院叱幹法庭審理了一起財物糾紛案件。

2018年農曆臘月22日,劉某與張某經人介紹相識,2019年農曆正月初九兩人訂婚,訂婚時經媒人手,劉某給張某及其父母現金83000元和棉花四捆作為彩禮,張某按習俗退還劉某了3000元。之後,劉某多次與張某協商結婚事宜,但張某一直推脫,導致雙方結婚未果。在多次協商張某拒不退還彩禮款後,劉某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請求退還彩禮款80000元。法官接手案件後,分別傳喚雙方當事人瞭解案情的來龍去脈。在當地農村,長久以來就有女方悔婚退還彩禮,男方悔婚彩禮不退還的習俗。由於之前張某(女方)不願意履行婚約,也不願意退還彩禮,雙方互相到對方家裡上門鬧事,矛盾不斷升級,調解工作難度很大。為此,法官立即聯繫村上人民調解員,進行前期調解工作。開庭當天,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前來法庭,辦案法官提前安排法警做好防範工作,然後分別與雙方當事人以及家屬進行談話,耐心釋法明理,並讓雙方各出一人參與調解。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近2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各退一步,張某在簽訂調解協議後,立即退還劉某70000元現金。至此,本起案件圓滿解決。

今年以來,叱幹法庭依託多元化解矛盾解決機制,調解解決多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叱幹法庭表示將繼續推進、深化多元化解矛盾解決機制,維護當事人的合理訴求,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記者 郭朝霞 通訊員 田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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