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 蕪湖一4人涉惡案開庭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11月11日,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蔣某某等4名被告人涉惡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被指控分別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等5項罪名。該案系三山區法院開庭審理的又一起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被告人涉案罪名較多,社會影響惡劣,公眾關注度較高。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至今,被告人蔣某某、謝某某、王某某、周某某經常糾集在一起,為討要高利貸,採取毆打、跟蹤貼靠、滋擾、糾纏、辱罵、侵入、拘禁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及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一定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上述人員為共同實施犯罪而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組織,系惡勢力犯罪集團。另被告人蔣某某在沒有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開採礦石,安排被告人謝某某負責現場管理,經鑑定,共計非法開採礦石22.308萬餘噸,涉案數額401.544萬餘元,嚴重擾亂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該4名被告人的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案件庭審持續約7小時,因案情複雜,法庭擇期宣判。(記者 陳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