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攻”天貓還未有結果阿里便掀起反擊 京東雙十一商標被宣無效

讓大家瘋狂“剁手”的雙十一很快就過去了,聽說很多人只“剁”了一隻於是就有了雙十二。曾經的雙十一隻是一個普通的大家拿來娛樂的光棍節,自從淘寶第一次將雙十一包裝成了購物節以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各大平臺紛紛效仿,大家早就把是不是光棍這件事拋在腦後了。


“圍攻”天貓還未有結果阿里便掀起反擊 京東雙十一商標被宣無效

各大電商平臺在線上比拼優惠力度,在線下還要爭搶“雙十一”的歸屬問題。

據澎湃新聞報道,11月1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就京東“雙十一”商標無效糾紛案開庭訴訟。案件原告為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告為國家知識產權局,阿里巴巴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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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背景是京東公司申請註冊了包括“京東雙十一”在內的一系列“雙十一”商標,對此阿里巴巴於2017年7月26日對上述系列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訴爭系列商標與阿里巴巴在先註冊的“雙十一”、“雙十一狂歡節”、“雙11”等商標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因此予以無效宣告或在部分上予以無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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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不服上述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庭審中,京東方面認為“雙十一”、“雙11”等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業促銷活動節日的通用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涉案的服務上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性。阿里巴巴公司的在先商標既缺乏顯著性,且在涉案服務上從未實際使用過,因此,訴爭系列商標與阿里公司的在先商標不可能造成混淆。被訴裁定關於易使消費者誤認為“系列商標”或“源自同一市場主體或具有某種關聯”的認定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

綜上,京東認為訴爭系列商標的註冊並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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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11月5日,三大電商集體訴訟阿里巴巴的案件還未有結果,現在阿里巴巴認為京東侵權其“雙十一”的商標,這一招頗有些釜底抽薪的意味,也可以視為阿里巴巴對京東的反擊。雖然目前此案並未當庭宣判結果,但電商之間的競爭確乎朝著愈演愈烈的方向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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