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皋蘭縣張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案一審開庭

原標題:張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案一審開庭

中國甘肅網11月15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日前,皋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皋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一案。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幹部群眾、在校學生代表及被告人家屬100餘人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1月,被告人張某某為擴大自己在村民中的政治影響力,以便競選皋蘭縣忠和鎮鹽池村村委會主任,在自身無耕地被徵用的情況下,夥同被告人達某某以甘肅某某投資公司在徵用皋蘭縣忠和鎮鹽池村土地時未將公攤面積納入徵地補償為由,煽動、串聯、組織皋蘭縣忠和鎮鹽池村部分村民到省、市越級上訪,至縣、鎮多次聚眾上訪、纏訪、鬧訪,誣告原任村幹部,迫使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相繼辭職。2014年12月18日,被告人張某某當選鹽池村村主任後,為把持基層政權,安插多名親信、親屬擔任村委會委員、會計、婦聯主任、社長等職;長期排擠、架空村黨支部書記;獨斷專行,村級大小事務一人說了算;拒絕給新當選的村監委會主任安排辦公室。2017年,張某某為了連任鹽池村委會主任,送香菸賄賂選民。

被告人張某某等人以其把持的鹽池村村委會為基礎,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把持村級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隨意填埋排洪溝,妨害行洪安全。違法建設村委會,拒不整改。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致使大量農用地被破壞。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對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發表了意見,進行了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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