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合肥執行二次供水“新規”

合肥晚報訊 近日,記者從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獲悉,隨著高層建築越來越多,為保障全市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質量,提高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水平,《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術導則》將於12月1日正式實施。

  按照新規要求,水壓、水量要求超過市政供水管網供水能力的建築,必須設計和建設二次供水設施。居住建築的市政直供層數應根據用水高峰期間的水壓確定,高層住宅直供層數不超過5層。

  嚴禁二次供水系統與非飲用水系統直接連接。二次供水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其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資格。二次供水設施應獨立設置,不得與消防等設施混用。

  二次供水範圍內,使用性質不同或水費單價不同的用水,應分系統分表計量。新建及改造高層住宅宜採用智能水錶,水錶應具有防倒轉功能。

  新規提出,二次供水泵房應採用智能監控系統,事故或故障報警系統應當連接到24小時有人值守的值班點。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應及時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在水質管理上,運行管理人員應定期分析供水情況,經常進行二次供水設備安全檢查並記錄,及時排除影響供水安全的各種故障隱患。

  供水設施應定期進行衛生清潔,泵房內排水設施要保證正常工作,並應滿足排水要求,水箱內滿水2小時能排空,無淤塞等現象。

  水箱必須定期清洗消毒,水箱清洗可採用自動清洗或人工清洗,每季度不得少於一次,並應同時對水質進行檢測。水質檢測執行《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的21項,水質檢測記錄應存檔備案並公示在泵房內。

  (合建宣 合肥晚報ZAKER合肥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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