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為百姓分憂 替群眾解愁

通訊員 郇 棟

社會救助兜底有力,特殊群體關愛到位,養老事業發展提速……回望過去,山丹民政事業在風雨兼程中走過不平凡歲月,實現了民政事業跨越式發展。黨的十九大以來,山丹縣民政工作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這條主線,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以一個個事例、一組組數據、一幕幕圖景,踐行著“為民民政、貼心民政、陽光民政、滿意民政”的使命和擔當,最終實現了老百姓幸福指數“翻倍”提升。

濟民困—民生保障網越織越牢

保民生最重要的是保基本。該縣聚焦民政工作主責主業,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讓兜底保障的陽光雨露覆蓋廣泛,質感溫暖。

制定出臺《山丹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關於進一步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山丹縣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建立山丹縣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強化了政策的有效銜接,社會救助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得到完善。自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補差標準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了524元。自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年補助標準從600元提高到了4020元。累計發放城市低保金33818萬元、農村低保金21396萬元。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政策性兜底保障”,實現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脫貧”。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在社會救助中的託底線、救急難的作用,解決了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累計發放臨時救助2164萬元。全面落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累計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542.22萬元。

解民憂—社會福利事業廣覆蓋

民政工作包羅萬象,多而龐雜,影響面卻深而厚重,覆蓋對象觸及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但無論面對多少困難,該縣始終把發展社會福利事業作為民生所繫、民心所向,從供給側發力,努力實現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受益範圍更加廣泛、惠民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水平更有保證,促進社會福利服務擴面、提質,逐步推動社會福利事業向普惠性發展,讓民心民意期待逐步兌現。

成立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層層落實責任,分工明確,職能清晰,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支持、群眾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格局。針對特困供養對象、高齡老人、空巢老人、殘疾老人等集中供養和居家養老需求,積極探索養老事業發展的新路子,不斷加強敬老院、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達到“老有所居,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的,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全面提升。投資4800萬元,先後建成養老機構5家,建成城鄉日間照料中心65所,養老服務床位達到1200張。2019年成立了山丹縣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通“12349”養老服務信息呼叫平臺。全面落實城鄉特困供養對象和經濟困難老年人生活照料和護理補貼制度。紮實推進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模式,與縣級3家醫院醫院簽訂了“醫養融合”合作協議,初步形成了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農村特困供養生活補助標準達到5230元,累計發放供養補助金3609.7萬元。

暖民心—社會治理能力明顯加強

著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致力打造社區、社工、社會組織為一體的社會治理體系,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深度融合。

推進殯葬綜合改革。自確定為全國殯葬改革試點縣以來,出臺了《山丹縣殯葬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山丹縣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計劃》等文件。投資4800多萬元,建成佔地面積90萬平方米、設計各類穴位30000個的山丹縣龍首山公墓和佔地面積18萬平方米、建築面積2754平方米的山丹縣殯儀館;投資606萬元,建成建築面積3001.5平方米的山丹縣公益性骨灰堂;投資490萬元開工建設了殯儀悼唁大廳和殯儀服務中心;投資1200多萬元,完成了墓區22公里的道路硬化;投資180萬元採購集中焚燒爐1400套、火化爐2臺,尾氣處理系統1套。婚姻收養登記規範有序,登記合格率達到100%。對建國以來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了補錄。

同時,積極開展“抵制高價彩禮、培樹婚嫁新風”倡議宣傳活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高價彩禮的不良社會風氣。留守兒童服務能力得到提升,全縣各村和社區委派131名兒童督導員和村(居)兒童主任,建立村幹部和駐村幹部隨訪制度。準確填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實名制登記管理。投資8萬元建成2家留守兒童之家,有效提升了基層服務能力。加強社工專業人才和志願服務隊伍建設,全縣取得中級、初級社會工作師達到45人,實現從無到有的重大突破。加強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233個,其中單獨組建的有7個,掛靠組建的227個,黨組織組建率82.18%,有效提高了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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