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東破產清算申請的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東破產清算申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11 證券簡稱:*ST歐浦 公告編號:2019-20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基投資”)出具的告知函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2019)粵0606破申32號《民事裁定書》和(2019)粵0606破42號《公告》,法院裁定受理了中基投資的破產清算申請,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9年9月9日,中基投資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進行破產清算。

法院認為,中基投資是在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的規定,中基投資屬於破產適格主體,法院對於該公司的破產享有管轄權。中基投資提供的申請材料顯示其已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已具備破產原因。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1、受理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

2、由本院指定管理人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接管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

本裁定自2019年11月14日起立即生效。

二、《公告》主要內容

本院根據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於2019年11月14日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指定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為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於2019年12月20日前,向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本院定於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七審判庭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三、對公司的影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基投資共持有公司500,855,934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7.43%,中基投資進入破產程序,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無直接影響,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並督促中基投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2019)粵0606破申32號《民事裁定書》

特此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1月1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