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475 證券簡稱:聚隆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11月15日,劉翔先生因工作變動向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遞交辭職報告,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後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劉翔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劉翔先生上述職務原定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813,074股,持股比例為20.60%。劉翔先生離職後繼續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股份減持承諾。

劉翔先生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為公司的成長與發展提出諸多寶貴建議,為公司的經營發展、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及董事會對劉翔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作出的努力和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保證公司的正常運營,公司於2019年11月1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徐偉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同時,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劉軍先生變更為徐偉先生。

徐偉先生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任職條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聘任總經理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獨立董事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6日

附件:總經理簡歷

徐偉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漢族,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職於宜興協聯熱電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上海交通大學,並取得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大鵬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董事,2005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董事總經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就職於基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該公司合夥人兼總裁。現任基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信保基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埃夫特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萬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樂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馬鞍山全億健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蘇州全億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龍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中再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領泰基石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市領匯基石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領馳基石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弘唯基石華盈私募投資基金(合併第一大股東,以下簡稱“領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張維先生,與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張維先生、林凌先生、範永武先生和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王啟文先生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經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徐偉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徐偉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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