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5日,刘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刘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翔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1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813,074股,持股比例为20.60%。刘翔先生离职后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刘翔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提出诸多宝贵建议,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军先生变更为徐伟先生。

徐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

徐伟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05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该公司合伙人兼总裁。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信保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乐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全亿健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全亿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再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先生,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徐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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