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坐朋友的車去旅遊,朋友開車撞到人,需要花50萬,我應不應該出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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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50萬你跟你朋友都不需要掏,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你朋友跟你說他賠了50萬,要你出25萬,要麼他沒買商業險,要麼他在訛你,再或者他有以下幾種情況,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車險不理賠的六大情況

一、酒後駕車、無照駕駛、未年檢不賠

如果你借給沒有駕駛證、喝酒後的車主,或者說你的車沒有年檢,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二、駕駛員與準駕車型不符

特別注意如果你借給實習期上高速的車主,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三、發動機進水後再啟動造成損壞不賠

如果車輛因為進水後熄火,強行點火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

四、自己加裝的設備不賠

很多車主會加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一旦撞車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會對這些新增設備賠償。

五、放棄追償權不賠

一旦出險且責任在對方,一定要先找對方索賠,未果時再找保險公司,並將追償權移交給保險公司。另外,雙方事故經過交警解決,責任認定書是保險理賠的重要依據。

六、修車期間的損失不賠

如果車輛在送修期間發生了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都不會賠償,因為修理廠有責任妥善保管維修車輛。


乘客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如果你的行為有過失,並且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了事故的發生,你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1、乘客明知司機是酒後駕駛未阻止的,在出事後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民事責任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曾經有一起案件,乘客明知道司機醉駕,仍然還乘坐它的車,最終導致車禍致兩人死亡,事發後,死者家屬將司機及乘客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決乘客擔責三成。

2、乘客明知道司機無證駕駛、駕駛與準駕車輛不符、實習期上高速等等違法行為,還乘坐其車輛,最終導致事故發生的,要承擔連帶責任。

3、乘客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如開車門不當導致電動車躲避不及發生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坐朋友的車也要小心,如果因為以上種種原因造成事故,你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紅達說法


你不該出25萬,因為車輛出事故賠償與旅遊花費是兩碼事。這不屬於AA制的範圍,因此你沒有必要替朋友承擔一半的損失。

首先,坐朋友的車出去旅遊,說好了是AA制。這就是說為了旅遊所必須的一切花費,每個人都應當有一份。

至於說旅遊以外的其他費用,或者是每個人所應當花費的個人費用,都不應當以AA制的形式讓對方承擔。



其次,朋友開車出現了交通事故,這就是一種意外事件,不屬於旅遊所應當花的合理費用。

並且發生交通事故後,是應當有一定的責任劃分的。既然你的朋友要賠償50萬,說明你的朋友在發生事故的時候是有一定責任的。那麼賠償50萬就是對於他責任的承擔後果,與你旅遊坐車的行為是沒有關係的。

況且,車輛都有保險,朋友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所以花費的交通事故賠償,你無需承擔一半的費用。

最後,從你這個問題上來看,可以知道,你對於朋友賠償50萬元心裡是過意不去的。兩個人一塊兒出去玩,沒想到讓朋友遭受這麼大的損失。

這種心情是好的,對於朋友有難有能力幫助的話,儘量的還是幫助一下吧。但是承擔一半的賠償費用,是沒有這個法律依據的。

該出25萬不該出25萬已經有了答案,但是你拿不拿25萬?這就看你的心情了。


法重情深


不應該,既然是AA,也就是付費(當然私家車跟是否付費無關)司機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客的安全和行車安全!出行事故無論責任是誰的(以交警認定書為準),都是司機的責任,司機是第一絕對負責人,跟乘客無關。

但是如果司機有證據證明你有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因素,司機是可以要求你共同承擔或者讓乘客承擔司機的損失(這個不影響當前車輛事故的賠付,是你們兩個之間的另一起糾紛)!

但是作為朋友,如果是你提出的出行,個人還是建議在保險賠付範圍之外,看他個人出了多少,適當的你也給點會比較好,不然朋友就沒得做了!

PS,大家討論的重點是AA費用,免費車,出了事故卻是全部負責,合理嗎?還有,作為此時的乘坐人該怎麼在人情上處理呢?

統一回復,無論什麼情況的用車,在法律上司機是第一責任人負事故全部責任,與乘坐人無關,就算乘坐人影響了行車安全,首先追責的還是司機,有證據證明乘坐人有行為可以直接導致車禍的,司機可以向乘坐人索賠是可以的,但事故中司機還是第一人!

第二,關於保險,保險有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重要的是第三責任險),有很多車只有交強險,也是允許上路的,所以不存在違法上路,交強險財產賠付是2000元,死亡是110000,醫療是10000,絕對不夠的,所以商業險的第三責任險很有必要買,花不了多少錢,最低100萬保額!

第三,個人認為朋友一起出去玩,說明關係還可以,在法律上不用承擔責任,但是在情分上還要做人,做朋友,可以適當的給予人情的資助,如果是我,保險夠賠的話,告訴他真不好意思,一起出去出這麼個事,我也沒幫上什麼忙,下次保險我給你買,不會讓你自己再掏錢!或者保險不夠,根據自己情況,主動拿點錢過去,知道你也為難,我這也不多,你拿著應急用,有什麼可以幫忙的儘管說!還不還就是他的事了,多久都不要債,不還也行的這種。雖然花錢可能不多,但是不至於以後朋友處著難堪。


小白科王先生


兩個人相約開車一起去旅遊,本來是一件挺高興的事情,誰知半道上卻出了這檔子窩心的事,確實讓人難堪的很!

按理說車是朋友的,而且又是他自己開的車,所以事故發生的責任主體是他,而跟你坐車的人沒有關係,交警的判罰也是依據駕駛人和被撞人之間各自責任的分擔來定的,這當中同樣也不會牽扯上你,從法律層面上來講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說句喪良心的話,如果該事件中你也受到了傷害,那麼只要你願意你也可向朋友提出賠償要求,讓他承擔你的醫療費用!因為現實中這種好心幫人反被訛的事情太多了,去年三月份,我姨家表哥騎摩托車去趕集,路上踫見同村裡的一位老人,表哥好意讓其坐到後座上,誰知在路上因躲避對面疾馳而來的一輛大貨車時,不慎撞到了路邊的樹上,表哥連帶後座上的老人都摔了出去,倆人都受傷進了醫院,萬幸都傷的不重,這期間住院花費了六千多元都是表哥一人墊付的,受傷老人的兒女自始之終一分未出,好在錢不是很多表哥也就自認倒黴了,用他的話講就是他自己犯賤,活該讓他吃這一回虧!

咱們再回到該事件中來,既然能相約一起旅遊那肯定都是平時相處不錯的朋友,而今出了這麼大的事你一分錢不出從情理上講是說不過去的,什麼是朋友?有難同當有福同享才是真兄弟!關鍵時候伸手幫一把,相信朋友一輩子都會銘記在心,助人為快樂之本,咱們餘生的路還很長,能有一過命的兄弟相伴豈不是幸事一樁?在兄弟的情份面前,錢又能算個什麼?王八蛋而已!錢沒了再賺,但好兄弟一旦失去了肯定會後悔終生的!

所以,是兄弟的話這個錢就得出!


山東漢子也柔情


做朋友的車出門旅行,在旅行的過程中出現了車禍,我朋友的車把人家撞死了,賠償50萬元。這種情況的話,我想保險公司一定會掏錢擺平的,所以我說你和你的朋友剩下的就應該aa制。因為你們旅行就是aa制的方式,所以說你們就應該在出現事情後,兩個人共同承擔。


我在礦山上班,有一年我們單位就發生了一件這樣的事情,我們礦山離市區有80多公里。我們的大領導每週五的時候都要坐單位的車回市裡,可那天單位的車不在礦上,他就坐我同事的車下山了,半路的時候就把一個騎摩托的人撞死了。本來按照我的思維,單位應該按照領導來回通勤的路,途中發生的事情,公家就把這個賠償報銷了。可是我們這個領導卻自己跟我同事說,你撞死了人,我可以借一些錢給你,但是單位是不能給你報銷的。後來我這個同事自己花了20多萬元,加上保險公司賠償的,才把這件事情算賠償結束了。其實到現在我都很不理解,其實領導坐車回家是下班的途中,這件事情就應該單位賠償嗎。


伊春美食美客


非常不幸,我就遇到了題主這種事,跟朋友騎摩托車去玩(朋友坐我的車)國道上撞到一個突然橫穿馬路的老人,老人斷了3根肋骨,手腕粉碎性骨折,會留下殘疾.摩托車只有交強險,醫療費用只能賠付1萬,交警責任劃分我主,對方次責.我朋友經濟條件比我差,所以費用我都扛了.

路上的交通意外誰都預料不到,從法律上來說,坐車的肯定不用負責,從人情上來說,人家出車帶你出去,不計較車輛損耗,朋友出事了,你好意思撒手不管?那種人是什麼狗屁朋友.

看到這麼多人說,坐車不用負責的,奉勸大家以後出門留個心眼,不要帶白眼狼一起出門,有肉大家吃,有事自己扛!



三分之1世紀


很多人糾結於面子什麼,在討論賠或者不賠,想來這起事故是撞人,所以是單方面的。我們換個假設,如果對方是車子,然後你坐在副駕駛嚴重傷害,醫藥費花了20萬,那找誰要?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除非買了車上人員險,但大部分人是不買的。從法理上來說,是該由你朋友賠的,因為他造成了傷害,實際……慢慢糾結吧!由此反目成仇的不在少數。

那麼回到原來的case,這時候還糾結要不要出25萬嗎?


這一根蔥


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來湊湊熱鬧,說說自己的想法。首先從法律角度來看,你不用掏一分錢,因為車是朋友的,駕駛的也是你的朋友。可以說你要是不想掏錢的話,任何人都拿你沒辦法,上法庭也沒用。但是作為朋友這樣做似乎不合適,你這不是搭人家順風車,你們旅遊講好的AA制旅遊,這應該算口頭協議,這其中包括途中的所有花費。現在出了意外,應該也是途中的花費,責任的確在你朋友那裡,但是反過來一想,要是你站在朋友的立場會怎麼想。不要說自己的技術好什麼的,事故出現大部分是偶然的。當然,技術太爛的除外,你朋友如果技術很爛的話,你也不會放心的讓他駕駛。出事故的根在你們一起去旅遊,如果你們不約好出門,就不會出事,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出。由你這件事,我想到了另一件事,有一次住院,鄰床是一名農村大嫂,她是求一個開拖拉機的鄰居捎一段路,到地方後沒等車停下就往下跳,把腿摔骨折了。我在旁邊聽見他們一家人商量,也不訛人家,讓司機把醫藥費包了拉倒,這事合理嗎?


秋分v落葉


我看很多人說應該承擔一半的費用,說不承擔就不能坐他的車了,這理論我覺得太荒謬了。

第一點,我坐你的車,不代表我讓你亂開車,你自己不好好開車,出了事讓我承擔責任,不是很搞笑嗎?

第二點,你覺得你開車我坐車,我佔便宜了,那你不開就是,大不了我來開,既然大家是朋友,誰開車都無所謂,如果一定要計較,就不是朋友了。所以這個開車是隨機的,主要看誰方便,不存在誰佔誰便宜,唯一的辦法就是你既然開車就好好開別出事,如果你亂開就不能讓朋友來幫你承擔責任。

第三點,就算你沒有亂開車,你是不小心出的事,那也不能讓坐車的朋友來承擔,如果你沒有這個能力開好車,就不要逞能,你大可以選擇不開車,這樣也沒人怪你。何況如果你開不好車可能害了朋友。

第四點,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開車出事,朋友如果有能力幫你承擔一部分損失你要感激,承擔不了你也不能怪朋友,畢竟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第五點,如果我開車出了事,我百分百不要朋友幫我承擔責任。當然,我的技術是不會出事的,因為我會萬分謹慎。



跳下懸崖就成功


去年過年打工回家,朋友才買的新車,知道我要回家說就去接我,有近50公里的路程,回來就快到家裡一小孩突然衝出來,一個猛打方向盤撞樹上了,幸好速度不太快,修車花了2000多,後來我給轉了1000塊他也沒收,說走保險,可當時沒有報警。好糾結,不知道怎麼辦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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