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到底看保障還是看收益?

順通財稅段賢明


2016年12月13日下午,保監會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指出:“保險業姓保”是指要分清保障與投資屬性的主次。保障是保險業根本功能,投資是輔助功能,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必須服務和服從於保障,決不能本末倒置。要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穩健投資,起到支持實體經濟、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作用。

從保監會的這次會議上我們就更明確了保險必須先保證保障,其次才是投資收益!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收益只是保險的一種延伸。是隨著保險的不斷髮展中,在保障的基礎上,又形成了強制儲蓄,投資理財的功能。所以我們配置保險是,優先配置的是健康保障,滿足健康保障之後再進行投資理財,看收益。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您說的應該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大類分為人身保障類和資產保全類,人身保障類保障身故、重疾、輕度重疾、殘疾、住院費用、意外醫療、豁免等;資產保全類也就是您所說的“收益”類其實更多的作用重點不是看收益,而是看功能,比如資產隔離、資產轉移、資產傳承,當然,收益部分也是有必要的,目前主流的收益類萬能賬戶的利率都在4%以上,比各種保本型理財都高,原因是保險業的大額投資投的是國家基建項目,收益穩定長久。

綜上,普通家庭買保險,先保障後收益。富裕家庭,尤其是有高債務風險的企業主家庭配足保障型的同時得留足資產保全類的保險金/信託,作為最後的救命稻草




波波老師講保險


買保險到底是看保障還是看收益這個問題得分兩個方向看。

保險從保障角度來看可以分成一般的保障型產品和理財型的產品。

如果單從疾病和意外的角度來選擇保險,當然是看保障程度。

但如果是以理財的角度出發選擇一款保險,那麼肯定是以收益為重。

比如選擇一款意外險,目的就是為了彌補意外所帶來的經濟損失,那麼當然就是保障的額度越高越好,而是否有收益則不是考慮的重點。

相反,如果是理財險,比如年金險,為的就是未來穩定的有錢拿,那麼必然是錢不能虧,收益越高越好。只有收益越高,未來能拿的錢才會更多。

那種有病賠錢,沒病返錢的產品看似很好,但實際上就相當於花了兩份保險的錢。

因為這樣的產品通常是由一份主險和一份附加險兩份保險組成。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樣的產品保費收益太低,本質是保險公司拿你多交的保費去做投資。

如果你在保險期間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就可以用投資來的收入來彌補理賠金額;如果你在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在滿期後就連本帶一點利還給你。

但實際上這點利非常少,還不如銀行的定期存款。

舉個例子

如果花10000塊買了個50萬保額返還型重疾險。

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保險事故,20年後能連本帶利拿回11500。

但如果只用2000元去買一個同樣是50萬保額的消費型重疾,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事故,保費沒了,但把剩下的8000元拿去投資或存銀行定期,按3%的利率算,20年後還能拿到12800元,比11500還是要多不少的。

所以購買保險保障和收益二者不是不可兼得,而是在同一個產品裡面不可兼得。

真的追求收益就老老實實去買一些收益好的年金,要追求保障就老老實實選一些存粹的醫療險或者重疾險。

沒必要把保障和收益都綁在一份保單裡。


多多說錢


我是野豬,我來回答。

買保險看中的肯定是保險的保障功能。

保險作為家庭理財工具的一種,從誕生伊始其定位就是保障性。即便保險發展到今天,配合法律衍生出了一些其他的功能,但是就其根本而言,依然體現的是保障性。

保險的出現,是幫助人們解決問題的,解決什麼問題呢?

錢的問題,說到底,保險就是幫助人們在遇到人生風險時,儘可能減少金錢損失的一種理財工具。人生風險包括以下兩大類,而保險卻恰好可以針對這兩大類做出損失的補償:

一類是針對人的,例如生、老、病、死、殘給家庭經濟帶來的損失。

  • 人生漫長,意外和重疾一經發生,往往會導致家庭災難性的支出,對家庭經濟構成嚴重的威脅。身邊無數事例告訴我們這個事實,因此人們才會通過保險來尋求風險的轉移,達到減少甚至是消滅損失的目的。(國人目前意外的年度發生率為3‰,重疾一生的發病率為72.18%)

  • 此外,衰老是人生的一個剛性風險,概率是100%。衰老帶來的是,賺錢能力的下降,而支出卻開始提升(主要是藥品、醫療保健的支出開始提升)因此,為了保證老年的生活品質不打折扣,就必須為衰老做好足夠的準備。古代皇帝一登基就開始籌備自己的黃陵;我認為養老也是如此,應該從孩子一成年開始工作,就要為自己的養老做儲備。

另外一大類是針對家庭資產的損失的,例如企業的經營風險帶來的資產損失,婚姻風險帶來的資產損失,資產傳承帶來的資產損失等

  • 企業的經營風險眾多,各種自然的、人為的風險都有可能給企業的經營帶來致命的損失。而保險則可以幫助企業和家庭在遭遇風險的時候度過難關。特別是企業的損失如果是無法避免的,則可以在企業和家庭之間構築防火牆,不至於因為企業遭遇風險而連累家庭。國內這樣慘痛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

  • 國內的離婚率越來越高,2018年國內離婚人數盡然達到結婚人數的50%。而因為離婚導致的財產分割則是目前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工作,無數法官頭疼不以。比法官更頭疼的是離婚的男女雙方,為了財產爭得人死人亡。如果通過保險做及早的安排,可以避免個人財產作為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從而保住自己財產不受損失。

  • 家庭資產在傳承的時候,極易導致資產外流,這樣的案例也是不勝枚舉。就目前的法律而言,訂立遺囑手續太過繁雜機械,受益人的指定和更改看起來就像個笑話,難以保證自己的資產有效的傳給自己最愛的人。而通過保險可以很輕易的做到這點,尤其是受益人的指定和更改極其方便,資產可以真正受自己意志所控制,傳給最愛的人。

無論哪一類風險,最終導致的結果都是錢的損失,而保險就是通過金錢的補償,把這種損失降得最低,甚至令損失消失的家庭理財工具。

所以,買保險看中的肯定是其保障功能,至於所謂的收益性還是交給其他更為激進的理財工具吧。保險只要保障就好!

我是野豬,回答完畢!


險道求生的野豬


世間萬物都有它存在的緣由,世間萬物同樣也是相生相剋的,保險同樣如此,在我們看來保險既有保障,也有收益,所以會有這樣的問題出現,是看收益還是看保障,那我們要看保險因為什麼而存在,它本身的功能和意義是什麼,即它存在的緣由,存在的使命是什麼。


假設兩個人(張三,李四),他們的收入都不錯,比如年入10萬吧,張三用5000塊做了個保障(重大疾病險),保額20萬,李四比較看中收益,同樣用5000買了點理財類,很不幸第二年發生了大事,屆時,張三就可以跟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公司就會支付相應大病保額20萬,因為保險就是有一個槓桿原理,用5000的保費保費撬動20萬保額,把風險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即使最後人挽留不住不至於七拼八湊,掏空家底,對外舉債,這也是保險最早出現時的初衷,也就是它存在的緣由,使命和功用。





而李四在這種情況下,他能做什麼,可能會想起自己買了保險,趕緊去諮詢怎麼理賠,結果是分紅收益的,而且才第二年,賬戶也就幾千塊而已,那要解決20萬的費用只能用積蓄,甚至可能還要舉外債,最後把家庭也拖下水,後輩的生活如何是好,這就違背了保險的初衷,違背了它存在的緣由。



同樣的製冷,冰箱可以,空調也可以,只是你不可能夏天太熱不買空調而去鑽進冰箱,同樣的金融,保險,銀行,證券也是各司其職,具有不同的功用,所以當你認清保險存在的意義之後你就知道應該看中什麼,知道它原始的功用你就知道讓它怎麼為你服務了。


江南才子哥


都應該看,但關鍵是什麼類型的保險,側重點不同。

比如同類產品,可以看保障範圍和價格,綜合衡量選擇。

年金險對比收益是最普遍的現象,關鍵很多人習慣於拿保險和其他理財產品去比較,用確定的和不確定的去比較,用不同期限去比較,其實本質是缺乏可比性的。



光頭險哥


保險首先是一種理財手段。因此買保險不看收益是盲人摸象,買了也不會起到保障的作用。

之所以有保障功能,是因為保險本身就是基於規避風險的一種財務規劃,也就是理財手段。所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計算收益。這是保險這類金融工具本身的特點決定的。正因為是一種理財手段,因此不計收益的購買保險是錢多不多不知但但一定是人傻行為。

作為基於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保險最根本的屬性就是保障,這還有啥看頭?本身的屬性就定義了保險是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因此保障是它固有屬性,所有保險公司大同小異,看他做甚?只有那些死貴死貴全靠廣告的保險公司或者是別有用心的保險代理人才會忽悠投保人在選購保險時要看保障不能計算收益。這是典型的欺騙手段,直接滅殺了保險作為金融工具的特質屬性:收益性。

沒有收益性,還買保險作甚?不如長期定存,有事吧啦出來用就行了。何必購買保險?


陽光保險馬世忠


保障型保險就是壽險,這個當然看保障啦,看輕度疾病,重疾,死亡,住院報銷比例(哪些可以報銷),日額等,這個適合保險組合問題!

如果是理財類保險,這個相對來說注重收益,當然理論上保險公司盈利分紅收益是不確定的,不過現在保險公司發展都挺好的,收益比較穩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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