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主犯刑期17年半,另有21人獲刑

(王光慧 葉智勤)昨日,福清市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張金方等22人涉黑案件。主犯張金方被判有期徒刑1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1人分別被判12年至11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張金方陸續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他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實施組織賣淫、搶劫、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行賄、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稱霸一方,對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一帶非法賣淫行業形成非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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