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中的拉黑和刪除哪個更絕情?

謝寶健



微信中的刪除拉黑,是玩微信的常事。如果發覺某個人把自己刪除了,或者是自己感覺到某人已經沒有在自己通訊錄裡面存在的價值了,還有的是與某人分道揚鑣了。這時候就到了刪除對方的時候了。

有時候,被自己討厭的人經常騷擾了,或者是自己怕某人被發現與自己有關係了。這時候就要把某人給拉黑或是隱藏起來了。自己討厭的那個人,是被你拉黑了。怕別人發現的那個人等於被你隱藏起來了。

真正的絕情是把一個人從自己的內心深處徹底刪除!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夠產生的。總會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與交流。從而彼此產生愛慕之情,才能逐漸產生濃濃的深情。漸漸的感覺到誰也離不開誰的那種感覺。真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啊。

但是,“神龜雖壽,總有盡時”“情雖鬱濃,總有淡時”。什麼東西都不會一成不變的。萬事萬物都在變化之中,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也不例外。無論是親人還是朋友,再好的感情也會有淡化的時候。


微信中密切聊天的那些人們也逃不過世事的變幻莫測。也許自己微信裡面最在乎的人,轉眼間成為匆匆過客。在某些時候,由於某些原因,把自己最在乎,時時刻刻都放在心上的那個人狠心的刪除了。可雖然刪除了對方,卻自己感覺到內心深處有著無法比擬的痛!心如刀絞、痛不欲生。這就是由愛生恨的結果,這就是絕情的後果。如果你在刪除對方的同時,自己感覺到無所謂。自己感覺到沒有對方真的是無所謂,那麼,我認為你真的夠狠、夠絕情!因為你能夠把對方從自己內心深處真的刪除掉。這樣的人,真的夠絕情!


草根的情感世界


微信拉黑和刪除,光從字面上看的話,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拉黑肯定是更絕情的,不過兩者從操作角度,可以看出主觀能動性還是有區別的。

首先,如果是你刪除了某人,那你的通訊錄上,就不再存在此人了。哪天如果你突然後悔了,想再找到他,就很困難,除非對方主動加你,你們才能再度恢復成好友關係。

但是拉黑就不同了,你既可以選擇主動拉黑,哪天后悔了,想恢復好友關係,這個主動權也在你手上,你可以將對方從黑名單恢復過來,還是能找到對方的。

所以從這個主動性角度,未必拉黑比刪除絕情,刪除了,你以後基本就不能再找到他了,拉黑對主動實施者反而還有些迴旋的餘地。

從另外一個層面再來看,如果說拉黑比較絕情,不給對方再聯繫你的機會的話,但那又何嘗不是最好呢?反而比給對方其實不存在的希望要好得多。

這點估計不太好理解。那我舉個例子解釋一下。就好比一對戀人分手了。其中一方是已經完全不會回頭,要開始全新的生活,但另外一方,卻始終心裡還抱有一絲對方回心轉意的希望。這時候,如果那個已經不想回頭的,做得不夠絕情,給對方一些幻想的空間,比如偶然還來問候一下之類的,這對還有希望的一方其實是最大的殘忍,因為你給了對方希望又再次讓對方絕望。所以,與其這樣,不如徹底了斷,從此兩個人相忘於江湖,相互都不要有聯繫的可能性和必要,不給雙方任何僥倖的念想。

因此,從這個角度,也許拉黑並非真絕情,刪除反而更殘忍。


獨角獸工場


當然是拉黑絕情啦。拉黑就意味著判死了。

刪除。最期碼還留有餘地。假如你刪除了對方。對方當然不知道!但是如果對方給你發一條短消息的時候。對方微信會提示。你還不是他的朋友。某某開啟了好友驗證,你還不是他的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對方驗證,通過後才能聊天。系統提示你(發送朋友驗證)

當然,你的手機上會出現新朋友,請求你加為好友。請接受。

有時候對方會給你打電話問。你怎麼啦!我們曾經是好友。我給你發了微信。說是要發送驗證。

當然這時候你可以委婉的給對方一個答覆。可以說是不小心誤刪了。或者是找各種藉口。最起碼不會傷情面。

拉黑會使對方絕對恨你的。所以拉黑是最絕情的。這裡的拉黑性質非常殘忍。


野狼正義之狼


講真的,要說哪個更絕情,其實兩者都一樣,反正拉黑和刪除後,你都無法再給對方發消息!更絕情的還在後面,看看拉黑和刪除的具體區別你就知道了!可能讓你再也不敢隨便拉黑刪除某個人。

具體的區別如下

拉黑A

1. A消失在聯繫人列表裡,保留在黑名單中;

2. 聊天記錄依然存在(從黑名單中移除後即可看到);

3. 互相看不到朋友圈(除非開放陌生人可查看的權限);

4. 可以在通訊錄黑名單中恢復,不會通知A;

5. 收不到A的任何消息,A那裡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

6. 依舊可以從黑名單中找到A併發消息給A,且A可以收的到。

7.當你把A從黑名單中移出來,如果黑名單期間A沒有發過消息給你,A就不會知道你曾經拉黑過TA,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通訊錄黑名單可在【設置】- 【隱私】中查看。

刪除B

1. B消失在聯繫人列表裡,聊天記錄也一併刪除;

2. 無法恢復,你也無法發消息給B,除非重新加好友(通過B的手機/微信號等添加方式),B會收到加好友的通知;

3. 收不到B的消息,B那邊會顯示“對方開啟了好友驗證,你還不是他(她)好友,請先發送好友驗證請求”,也就是說B可以重新加你;

4. 除非B一直不發消息給你,你也不再添加B為好友,否則B終有一天會發現你刪除了TA。

看完兩者的不同後,你覺得拉黑和刪除哪一個更絕情?

有人說拉黑比較絕情,因為拉黑後不管對方怎麼歇斯底里地發消息給你,你都不會收到,就如同人間蒸發一樣。而刪除了,還能看到對方不斷的申請添加好友。

也有人說刪除更絕情,因為拉黑了還可以隨時在黑名單中移出來,只是短時間內不想聯繫,等氣消了還能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而刪除了,想要再加回來就比較麻煩,雖然說可以看看被刪除的人是否會主動挽回。

其實,最絕情的應該是,討厭一個人到了想老死不相往來的程度,就可以先拉黑再刪除,那對方連重新加你的資格都沒有。


看到這裡,肯定又會有人想問:那怎麼批量知道自己被哪些人刪除或是拉黑了?

正確的方法是在微信首頁點擊右上角的【+】,選擇【發起群聊】,選擇好友列表裡你懷疑已將你拉黑的人,或者是想檢測的人員,點擊【確定】。

拉黑或刪除了你的人,在群裡的顯示會不一樣。拉黑你的人會顯示:【XX拒絕加入群聊】。

刪除你的人會顯示【你無法邀請未添加你為好友的用戶進去群聊,請先向XX發送朋友驗證申請。對方通過驗證後,才能加入群聊】。

建群后千萬不要在群裡發任何消息,這樣在操作完畢之後悄悄的刪除這個群,這個群就會相當於不存在,你的好友也不會收到任何消息。

不管是拉黑還是刪除都會傷感情,建議大家還是慎用,因為一旦傷了心就算能和好,心中也總會有根刺。你覺得呢?你拉黑或刪除過別人嗎?或者你被人家刪除拉黑過嗎?都是因為啥呢?


手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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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黑

就是把一個好友加入黑名單。這個功能不單單是針對已加的好友,包括新申請加好友的陌生人也同樣有效。拉黑後,雙方都依然存在於對方的微信通訊錄中。兩人之間的好友關係其實並沒有解除,雙方其實也可以發送消息。但是被拉黑的人發消息是會被拉黑者拒收的,並且在會出被拉黑的人的聊天頁面上出現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的提示語,但是拉黑者是收不到任何信息的,如果你給別人發微信出現了這種情況恭喜你,你讓別人拉黑了,被別人拉黑以後,被拉黑的人是無法通過通訊錄添加上的,如需添加的情況下,需要從黑名單中將拉黑的人解放出來才能繼續添加好友,所以如果你很不想見到這個人請把它拉黑,那他怎麼都加不上你。

2,刪除

刪除好友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了。當其中一方的選擇刪除好友的話,那麼他們兩個就已經不是微信上的好友關係了。主動刪除的一方微信通訊錄裡面就沒有了被刪除一方的名字,也不會看到她的朋友圈。在之前版本的微信,被刪除人的通訊錄裡面是還有刪除者的信息,只是不再顯示動態,而且雙方都接受不到對方發過來的微信信息,雙方所有的聊天記錄都會刪除,被刪除者發信息時會出現好友驗證的請求,提示你不在是對方的好友,需要重新添加。而在新版本的微信中,刪除已經變成是雙向的了。也就是說被刪除的一方的好友列表裡面,也一樣會把主動刪除的一方的名字從聯繫人清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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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和刪除哪個更絕情?

對比下來,個人感覺應該是新版本的刪除更為絕情。畢竟刪掉以後,就完全失去了雙發的聯繫。2個人之間,除非還有手機號碼,微信號,二維碼之類的,否則應該是很難再重新加上了。而拉黑呢,其實說明他/她心裡多少還存著一點希望,等氣消以後只需要從黑名單去除一下,還是能聯繫上的。不過舊版本的話,刪除確是成為了打情罵俏的手段之一。見過幾對男女朋友,一生氣就把人刪了,然後每次說話都要申請加一次好友,然後就在新加好友那邊聊天,直到把對方哄回來……


怎麼做才是最絕情的?

<strong>拉黑+刪除,然後隱私那邊把通過手機+微信號+二維碼+群加好友的功能都給關掉,然後加好友要通過驗證……這麼一弄,被拉黑+刪除的人就永久離開你的視線了。更絕的就順手再投訴舉報一下……按現在微信寧可殺錯不可放過的路子,搞不好連對方號都能弄封掉。

怎麼防範被他/她刪除?

首先當然是要對他/她好一點啦!但是如果真是擔心未來有些小誤會的話,平時就要找機會拉群了。找多一個小號,以3個號為最小基礎,拉上一大堆的私人群。拉群40人以內是不需要群聊者同意的。而且只要不在群內說話,這個群對於被群聊者是完全隱身的!這樣,一旦是被拉黑或者是被刪除了,還是能在群裡去聯繫和溝通的。但是希望先等氣頭消下去先,然後再用這個,另外就是說話儘量柔和一些,別鬧到最後連群都退完了還沒哄回來就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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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go


個人認為微信拉黑比微信刪除好友更絕情,就像關上了一扇永遠打不開的門,你還無力反駁。

看看拉黑的情況:

假設先生A和先生B。

1、若A通訊錄拉黑B,則,A在通訊錄裡看不到B,除非在黑名單裡去找。且接收不到B朋友圈的一切新鮮事。B在通訊錄裡仍能看到A,但是去A的朋友圈則看不到任何動態,顯示只是一條灰線。若B給A發消息,則顯示消息被A拒收。

2、若A朋友圈(雙向)拉黑B,則,A在通訊錄內功能一切照常,朋友圈內,除非A刻意點去B朋友圈去看,否則一律看不到動態。B在通訊錄內功能一切照常,朋友圈內,B看不到A的任何動態。

3、若A朋友圈(單向)拉黑B,根據要求會有不同效果,在此不做講解。

4、若A刪除好友B,則,A在通訊錄內找不到B,且不會留有任何與B的聊天記錄(除非事先備份過),A看不了B的朋友圈,除非搜索B然後點進去。B在通訊錄內仍然能找到A,且和以前位置一樣(注意並不是被對方刪除後對方的名字在#列裡),對A發消息則顯示需好友認證。B看不了A朋友圈,點進去要麼顯示十張照片要麼什麼都不顯示只是一條灰顏色的線(對方事先設置好了)。

看看刪除好友的情況

1. 如果你刪了對方,但對方沒刪你,那你去他主頁可以看到他所有的照片;

2. 如果對方也刪了你,那你去訪問他的主頁最多隻顯示他的十張照片(陌生人);

3. 如果對方刪了你,你去訪問他的主頁不會顯示任何一張照片,而且會出現一條灰色的橫槓。如果判斷一個人是否把你刪除,只要給對方發消息,如果在點擊發送後出現“您還不是對方的好友,是否通過朋友驗證”,就說明別人已經把你刪了!


是半仙兒啊


雖然本質上都一樣,都是拒絕在此與對方連接,但個人覺得,拉黑會更絕情一些。

為什麼這樣說呢?

想想看,刪除好友後,對方發來的消息你看不到,但你仍然在對方的通訊錄裡,對方還有兩種方式和你建立連接,第一種就是直接點擊添加好友,此時,你這裡會收到、並且能看到好友請求,第二種是,如果對方在自己的通訊錄列表裡,點擊你的名字進去,是可以看到你朋友圈的動態的(前提是你設置了陌生人可以觀看最近10條動態),對方可以瞭解你的動態,從而知道你的一些情況。

而拉黑則不同了,你拉黑了對方後,對方就躺在了你的黑名單中,對方不管是發消息、加好友,查看朋友圈等都做不了,你不可能在微信上收到TA任何的消息,從此TA便在你的世界消失了,而對方來說,就等於陷入了絕望的境地,從微信中絲毫看不到你的任何動態,連在加回來的可能都沒有。

簡而言之,刪除的意思是:咱倆以後不是朋友了,但另一方還能掙扎下;而拉黑就是單方面宣佈:咱倆絕交,而對方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是不是很絕望?

所以說,比起拉黑,刪除算是輕的了。


碼農聊科技


當你微信拉黑一個好友後,此時對方就到了你的黑名單裡,這個時候在對方那裡,如果想要發消息給你,可能只會顯示感嘆號,以及發送的消息被對方拒收了這一條消息。被拉黑後,對方是無法把消息成功發送給你的,你也無法再接收到對方的消息了。並且,對方想要重新加回你也是不可能的,只要他還在你的黑名單中,就無法加回你。除非對方把你從黑名單中移出來。

而當你刪除對方好友後,此時你的通訊錄裡對方好友就從此消失了,而你卻依舊處於對方通訊錄裡的微信好友中,而這個時候只看對方有沒有發現了。當對方萬一發現你刪除了他,並且不肯再跟你聯繫的話,你可能因為沒有對方的聯繫方式,就永久地加不回對方了,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刪除好友還是比較狠的。

從拉黑和刪除的心理層面來說:

拉黑是更多是一時的情緒衝動,你不想再接受對方的消息,內心是煩亂,但是拉黑更多主動權在自己手上,當你情緒平緩,或者想通了,不再介意與對方進行溝通時,你只要把對方從黑名單放出來就可以了。兩個人把事情講清楚,誤會也就消除了。

如果是刪除,很有可能加不回來,意味著你與對方完全切斷聯繫,所以一般來說選擇刪除好友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否則一時衝動可能會造成這段關係再也不存在。刪除好友,但是對方只是消失在你的列表中,你的行為已經單方面宣佈結束你們的關係。如果說拉黑可以80%挽回你們的關係,那刪除好友能挽回的幾率大概只有20%。

綜上,如果不是內心十分決絕,不要輕易刪除一個人。每個人都會在情緒爆發點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但是儘量不要把一段關係推到無法挽回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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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多士情感


"微信拉黑和刪除,光從字面上看的話,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拉黑肯定是更絕情的,不過兩者從操作角度,可以看出主觀能動性還是有區別的

首先,如果是你刪除了某人,那你的通訊錄上,就不再存在此人了。

哪天如果你突然後悔了,想再找到他,就很困難,除非對方主動加你,你們才能再度恢復成好友關係。

好像談戀愛,鬧翻了分手後,不想再談的一方一般都會選擇刪除另一方,想永久不想再來往,或者說今生今世都不想再提起和見到這個人。

但是拉黑就不同了,你既可以選擇主動拉黑,哪天后悔了,想恢復好友關係,這個主動權也在你手上,拉黑對方,只是現在不想和他聯繫,等過了一段時間,想起他了,想他了,就會從黑名單裡把他拉回來。

談戀愛的小兩口,鬧了彆扭,很生氣的那方會選擇把另一方拉入黑名單,讓他著急,等自己氣消了,又會把對方拉出來。

或者是這段時間很討厭某個人,不想被他打擾,於是就把他拉入黑名單,等過了一陣,又突然很想念他,於是乎又拉出來。

所以從這個主動性角度,未必拉黑比刪除絕情,刪除了,你以後基本就不能再找到他了,拉黑對主動實施者反而還有迴旋的餘地。

從另外一個層面再來看,如果說拉黑比較絕情,不給對方再聯繫你的機會的話,但那又何嘗不是最好呢?反而比給對方其實不存在的希望要好得多。

因此,從這個角度,也許拉黑並非真絕情,刪除反而更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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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當然是刪除更絕情了,就拿曾經的女朋友來說吧,在2015年的時候談過一個女孩子,大約談了一年半時間,後來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我們分手了,當時為了互相不再惦記,於是她把我拉黑了。當時心情非常難受,可是過了沒幾天,她突然又給我說話了,她說最近有點想我了,我就問她,既然你拉黑我了,為什麼還要再找我?

她說,拉黑只是為了嘗試著把你忘掉,從通訊錄裡面暫時的消失,如果真的很需要你的時候,我還可以從黑名單裡面把你找出來,當有一天我決定永遠不再跟你聯繫的時候,我就把你刪除了。

後來,經常性的把我拉黑,她無聊沒人陪的時候,又會把我拉出來,一直到有一天,她說她找到男朋友了,讓我選擇拉黑還是刪除,其實那個時候,我們基本已經沒有感情了,當時我也有了女朋友,於是我就說,那你刪除我吧。她說好!可是最後,還是把我拉黑了。

又這麼度過了大約半年,她居然又找我了,說她跟男朋友分手了,求安慰,而且非要給我語音,還要過去找我,因為當時有女朋友,而且女朋友經常查看我手機,於是我就沒有答應她的要求,她一直給我彈語音,無奈之下給她刪除了,可是沒想到的是,她從上海坐高鐵到鄭州找我,在我家小區裡給我發短信說要見我,當時我嚇得臉都青了,女朋友就在身邊,看我臉色不對,問我怎麼了,我說沒事,我出去一下。

然後我就下樓見到她了,趕緊把她叫到咖啡廳裡,勸她離開,她卻一直勸我讓我分手,重新跟她在一起,當時跟新女朋友正是熱戀期,肯定不可能分手了,我強制性把前女友送到高鐵站,給她買了票,又強行把她送到檢票口,她過了安檢以後,哭著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後就消失在我視界裡了。

走出高鐵站,我想給她發個一路順風,結果提示:您必須添加對方為好友才能跟對方對話。

從那以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繫過。所以,拉黑並不可怕,那只是暫時的不想跟你聯繫了,但是當有一天,對方把你刪除了,那才是最可怕的,因為TA再也不需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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