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懂得籍貫的含義嗎?

你真的懂得籍貫的含義嗎?

  “籍貫”在如今的社會中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但在法律意義上仍然是個人資料之一,而且有嚴格的定義。

  籍貫

  籍貫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來籍貫。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戶。

  戶籍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但由於搬遷、上學、工作等原因,本人戶口會遷移到單位、學校等,這時戶籍所在地就發生了變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後來因為考上了南京某大學,並且辦理了戶口遷移手續,那麼他的戶籍所在地就變成了南京。

  

問題示例:

  某考生小王此前戶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輩及以上)是湖南,如今由於來京上學而將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貫和戶籍所在地如何填寫?由上述可知,考生小王他的籍貫準確說是湖南,而戶籍所在地應該是北京。我們經常說“四川人”、“廣東人”、“江西人”,這裡說的就是籍貫,而不是說戶籍。

你真的懂得籍貫的含義嗎?

戶口簿中的籍貫

  如今“籍貫”是作為一個詞語出現的,然而在古代,籍是籍,貫是貫,是兩碼事。

  先說說籍。

  南北朝時期的木蘭從軍的故事人人皆知。朝廷為什麼同意木蘭代父從軍呢?因為木蘭家是軍籍,因此必須服兵役。在古代,普天下的人都有屬於帝王的當差人戶,每家每戶都有籍,煮鹽的是灶籍,做工的是匠籍,當兵的是軍籍,如此種種。“籍”指的是役籍,即一個人及其祖先(一般指一個家庭)所從事的朝廷負擔的徭役種類,也是其所從事的職業,一旦定下來不能隨意更改。舉個例子,我們熟知的秦淮八豔之一董小宛是樂籍,本不能與民籍通婚,但偏偏造化弄人,愛上了揚州才子冒闢疆,於是冒走後門,讓其門生禮部張某(禮部掌樂戶籍),為董小姐重新落籍,這才有小宛嫁冒門的一段佳話。

  籍,也就是役籍,分別有民、軍、商、匠、儒、醫、鹽、樂、役等籍別。不同的籍分別由不同的部門嚴格管理,如民籍歸地方政府,軍籍歸兵部,商籍歸戶部,匠籍歸工部,儒、醫、樂籍歸禮部等。“籍”不能假冒,並且有等級區別,涉及到自身利益或子孫前途。

  說完籍,再說說貫。

  古代的“貫”與現在所說的“籍貫”差不多是一個意思,我們寒暄的時候說的“您老家哪兒”就是指“貫”了。

  “貫”又稱“鄉貫”,是指一個人的祖輩的居住地或出生地。我們現在記籍貫,一般只到縣級就可以了,如江蘇省泰興市,但古代的“貫”要記到鄉、裡(村)為止,比現代要詳細。例如清末最後一個撿了大便宜的狀元劉春霖,他的貫就記成“直隸肅寧付佐鄉北石寶村”,這樣才合規範。當然,“貫”也是不準假冒的,否則同樣會受到嚴厲處罰。不過“貫”與“籍”還是有區別的,一是可以隨出生地的變動而更改,二是不存在等級差別。

你真的懂得籍貫的含義嗎?

明朝戶籍

  籍和貫是怎麼混淆的?

  籍和貫雖然是兩碼事,但也有關聯。一人有役籍,其籍所在必有其鄉貫。所以鄉貫與役籍往往合併。從清代開始,鄉貫和役籍就已經開始合併了,也可以說是寫文書的偷懶,比如應該按規範寫的“發回原貫原籍當差”寫成“發回原籍當差”,其實也不難理解,回老家一定還是幹原先乾的事情罷了,就跟我們現在從城裡返鄉一個道理,久而久之,“貫”與“籍”就難分了;另一個原因是雍正年間開始實行“攤丁入畝”,把人口稅攤入田畝,“籍”只作戶口用,不再作派差役用,“籍”的功能慢慢開始弱化,“籍貫”二字連用時就多指“貫”,慢慢約定俗成就一直沿用至現在。

  不過,在特定場合仍然嚴格區分和使用“籍”這個概念,比如“役籍”一詞仍在臺灣使用,“黨籍”、“軍籍”、“學籍”也在使用,其含義與古代的“籍”相同,只是已經不存在等級劃分了。

  PS:出生地通常是你父母在你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而籍貫表明你的文化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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