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明年起上調,薌城區、龍文區調整為1720元

昨日,導報記者從漳州市人社局處獲悉: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公佈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6號),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據瞭解,調整後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其中漳州市薌城區、龍文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20元,較此前提高了220元;漳州市龍海市、漳浦縣、長泰縣、東山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增長70元;漳州市雲霄縣、南靖縣、詔安縣、平和縣、華安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增長190元。
此外,此次調整中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18.5元、18元、16.5元、15元。其中漳州市龍文區和薌城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元;漳州市龍海市、漳浦縣、長泰縣、東山縣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6元。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髮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
據統計,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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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明年起上調,薌城區、龍文區調整為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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