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車主在施工路段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說自己晚上開車經過兩村之間的道路,結果車輛發生事故,而他認為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施工導致的路面坑窪,以及沒有設置提醒標誌,那麼事情經過到底是怎樣呢?

日照一車主在施工路段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李先生車輛出事的地方位於東港區日照街道前十里鋪村往後鵝莊村走的鄉村道路上,當時是11月7號凌晨1點多。

日照一車主在施工路段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11月14日記者來到現場,李先生出事的地方正在施工,地面上擺滿了石塊、石子等施工物料,施工現場兩側設置了施工提示標誌,村民說,他們是給日照街道小古城村幹活。由於正在施工,車輛只能從施工現場旁邊的土路繞過去。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出事的當晚,這裡並不是現在這樣。

“到了晚上路上沒有燈光,這些石頭全在那邊,路上用遠光一看只是表面這麼個坑,當時路面上沒有石頭,石子是這幾天才弄的。”李先生說。

“當時我是從十里鋪開著車往家走,遠光看著有坑的時候我就剎車,但這地方全是沙,剎不住了,當時有塊石頭,高出地面。”記者看到現場有類似車輛碰撞後掉下的碎片,道路一旁還有撞倒的欄杆。李先生告訴記者,出事的時候他駕駛的汽車完全失控,衝到了一旁的田地裡才停了下來。

日照一車主在施工路段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日照一車主在施工路段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在那邊一衝,安全氣囊一出,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我當時可能也慌了,直接衝到下邊去了,現在施工兩邊都有施工標誌,8號還沒有,誰對誰錯先不說,沒有指示牌,晚上沒有圍擋,挖那麼大個坑,下去20多公分,你說我的原因,我的車速怎麼回事,那是另一回事,你該做的你沒做到。”李先生認為,他承認自己車速比較快,但出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為當時施工現場沒有設置施工提示標誌,作為道路的施工方有一定責任。

對此,記者聯繫到道路施工方日照街道小古城村的黨支部書記李建寧。

“我們是6號拉的標誌,他是7號晚上出的事,有時候車輛多了,有的人走到那裡給挪了挪地方,這有可能,村裡的態度就是由交警部門處理,我們接受交警處理的結果。”李建寧說。

當時李先生車輛失控,氣囊爆出,車衝出去幾十米遠,那真是相當危險。通過這個事我們也要提醒一下廣大駕駛人,晚上行駛在沒有路燈的鄉間道路時,可一定得減速慢行,仔細觀察路況,出了事故要賠償事小,萬一傷著自己或者別人,那可就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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