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沒兩年,妻子要求把婚房轉到弟弟名下:“他要婚房娶媳婦”

剛結婚沒兩年,妻子要求把婚房轉到弟弟名下:“他要婚房娶媳婦”

文\\拾壹情

我欣賞那些尊重親情、把親人的事當自己事的人,可我卻不欣賞那些因為過於看重親情,把所有事都攬在自己身上的人。

因為過於看重親情,所以傾注了自己所有的努力在親人身上,從而忽略了自己,忽略了自己身邊本應該最親近的人,不僅是犧牲了自己,更是犧牲了最親近的人。

以前我以為,親人之間是可以無下限地對他好的,就像姐姐對弟弟一樣,姐姐可以為弟弟付出一切,這很暖心;但後來我知道,這種無下限地對親人好,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你必須是個獨立的個體,你對你親人的好,不應該影響到別人的利益,不應該對別人造成拖累。

倘若你還是單身,那你可以無下限地對你的親人好,這沒人會責怪你,也沒人會因為你對你的親人好而受到任何損失,但如果你已經成家,你已經身負責任,你仍然毫無下限地對親人好,那無可厚非,你最終得到的,只有是被嫌棄。

剛結婚沒兩年,妻子要求把婚房轉到弟弟名下:“他要婚房娶媳婦”

總有些“姐姐”,會因為對弟弟好而失去理智,陳嫻就是其中一個。陳嫻和李既輝剛結婚一年半,兩年都不到的時間,就和自己的老公商量,能不能和弟弟一起住,並且把他們的房子過戶到她弟弟的名下。

李既輝很為難,這套房子是自己花了自己的大部分積蓄買來的,當時陳嫻家只負責了裝修房子,而現在陳嫻卻提出要把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弟弟,這不是赤裸裸的扶弟魔嗎?

陳嫻說:“我弟談女朋友已經四年多了,女方懷孕了,著急結婚,要求我弟必須要有一套房子,但他現在也沒那麼多錢給自己買一套房子。如果現在不結婚,女方就會把孩子打掉然後分手,沒辦法,必須得給他整一套婚房。我沒辦法了,才想到我們這套房子。我們只是把房子轉到他名下而已,我們還是繼續在這住,反正房子夠大,就和我弟一起住,你看行嗎?”

剛結婚沒兩年,妻子要求把婚房轉到弟弟名下:“他要婚房娶媳婦”

雖然這段婚姻很穩定,但李既輝的理智還是在的。陳嫻是為弟弟著想,對弟弟好,對陳嫻來說,或許這套房子在誰的名下她都無所謂,因為都是她最親近的人,但對丈夫來說,這套房子就是夫妻兩人的小資產,絕對不能轉到她弟弟名下,如果真這樣做了,那這套房子就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了。所以最終的結果當時是拒絕了妻子的這個要求,這對他來說,冒的風險太大了。

我相信生活中並不乏這樣的人,為了對自己的家人好,而算計著自己的小家,用小家的資源去幫助自己的家人,這樣的行為其實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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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應該對自己的小家負責到底,既然選擇了結為夫妻,就該多為對方考慮,而不會因為他沒有盡全力對你的家人好,就和他鬧離婚,因為如果換成是你,想必你也不會不計成本、不計後果地去對他的家人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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