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審結一"順手牽羊"的入室盜竊案

原本是想在新建成的公寓樓裡找點裝修的活幹,但看到未上鎖的房門,並發現衛生間有皮包後,他卻改變了主意,拉開了皮包的拉鍊……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順手牽羊”的被告人陳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經法院審理查明,年過五旬的陳某沒有上過學,一直以打零工為生,四處漂泊,居無定所。由於沒有固定收入,他的生活並不如意,且有多次盜竊前科。今年4月起,陳某一直到無錫某新建成的公寓轉悠,看哪家需要裝修的臨時工,自己從中找點活幹。一天,陳某照例來到該公寓某棟樓內,尋找打零工的機會。他先坐電梯來到頂樓,但該層的所有大門都緊閉,並無裝修的跡象。於是,陳某通過樓梯一層層往下走,看看能否找到其他需要裝修的住戶。走到18樓時,陳某發現一戶人家正在裝修,大門開著,但沒有人走動,於是他就走了進去。在衛生間裡,陳某發現了一隻雙肩包。陳某觀察了四周,發現沒人,就起了歹念,開始翻動揹包,並從包裡的皮夾中找到了1300元現金。陳某迅速將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快步走出房門,不料在門口與揹包主人撞了個正著。見陳某神色慌張,被害人起了疑心,當場攔下了陳某,發現自己揹包裡的現金被盜後,隨即報了警。

惠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陳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且自願認罪認罰,故可從輕處罰。根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後語: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我是一時財迷心竅”,在被問及為何要偷盜錢款時,陳某如是回答。但陳某忘了,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不義之財,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官提醒,不要因為一時的貪慾而順手牽羊,更不要心存僥倖,“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無論何時,都要通過正當合法的手段獲取報酬,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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