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屈家嶺詠壽堂龍遠紅虛假宣傳一案的公告

公 告

荊屈市監公〔2019〕01號

本局立案調查的“屈家嶺詠壽堂龍遠紅虛假宣傳”一案已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我局作出書面的告知文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荊屈市監聽告字〔2019〕第01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擬處罰如下: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50萬元。

因受送達人龍遠紅現下落不明,我局無法向其送達相關執法文書,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五項之規定,我局決定將上述執法文書的中處罰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予以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辦案人員:陳世華 陳旺 熊 利

電 話:0724-7412315

荊門市屈家嶺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