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小哥
一、理論教練員
(一)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材料
1.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1)身份證明是指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全國通用的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正式啟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因申報教練證屬於民用範疇,因此軍人身份證件不可用。
(2)身份證標明不超過60週歲。
(3)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機動車駕駛證及複印件
(1) 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全國通用的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軍人駕駛證不可用。
(2)需具有2年及以上駕齡。不侷限於何種準駕車型。“駕齡”以駕駛證標註為準。原持有軍人駕駛證的駕齡不能算作本證申報的駕齡要求。
(3)正、副證複印在一張A4紙上;
3.學歷證明或者技術職稱證明及複印件
(1)學歷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認可的院校的學歷證明書或畢業證書。上述教育機構、各種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的依據。
一般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育機構和教育機構負責人的簽章。
(2) 職稱:是授予專業技術人員的“銜”或“稱號”。也即專業技術職務。我國以等級劃分,分為三個等級五個檔次”。高級:正高級、副高級(如副教授、高級工程師); 中級(如工程師); 初級:助理級、員級。
職業資格不是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是一種對技術技能的資格認證。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標準,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授予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
(3)汽車及相關專業: 一般是指具有汽車、機械、運輸管理、交通運輸、汽車運用工程、汽車維修、汽車服務、機電一體化等與汽車有關聯的專業。
(4)學歷證書內文複印在一張A4紙上。
4.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證明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關於“嚴格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等有關要求。
目前一般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等部門開具。
二、駕駛操作教練員
(一)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的要求;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具有中專或者高中以上學歷;
(二)材料
1.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1)身份證明是指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全國通用的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正式啟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因申報教練證屬於民用範疇,因此軍人身份證件不可用。
(2)身份證標明不超過60週歲。
(3)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機動車駕駛證及複印件
(1) 由公安機關核發的全國通用的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軍人駕駛證不可用。“駕齡”以駕駛證標註為準。原持有軍人駕駛證的駕齡不能算作本證申報的駕齡要求。
(2)需取得相應駕駛證
教練車車型分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申報上述任一培訓車型教練證需具備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
(3)正、副證複印在一張A4紙上;
3.學歷證明及複印件
(1)學歷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認可的院校的學歷證明書或畢業證書。上述教育機構、各種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的依據。
一般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育機構和教育機構負責人的簽章。、
學歷丟失可以提供當前就讀學校的補充證明。
(2)學歷證書內文複印在一張A4紙上。
4.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駕駛經歷證明
出具部門及格式要求同“理論教練員”,但安全駕駛經歷年限還需要按表2所示。“安全駕駛經歷”主要強調的是安全或不發生責任事故。
5.相應車型駕駛經歷證明
本證明主要是申報人在原駕駛工作所在單位(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提供的駕駛操作車型及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