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沒有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嗎?有哪些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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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和公司理性溝通補繳事宜,先禮後兵。公司拒不補繳的可進一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繳納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律規定,具有強制性。繳納社會保險的目的在於使勞動者在退休,失業,患病,工傷,生育等5種情況下依法從國家獲得幫助和補償。既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應盡的義務,更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社會保險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2.拒不補繳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法律規定:各類用人單位、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3.注意投訴時效,保護自身權益

受理舉報投訴的時效為2年:

“自社會保險繳費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2年內,公民、法人或有關組織可以舉報投訴,超過2年的,聯合執法辦不再受理。違法行為屬於連續或持續狀態的,舉報投訴的時效從違法行為終了時開始計算。”

4.用人單位可能面臨的處罰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的懲罰措施:

①“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②“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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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工作單位沒有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交嗎?有什麼辦法呢?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依法給自己的員工交納相應的社保,是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明確規定,所以說這是屬於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講,沒有給自己的員工交納相應的社保,那麼很明顯是一種違法行為。

那麼作為員工來講,是可以要求企業單位來進行補交的,當然如果說企業單位在明確拒絕補交的前提條件下,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申請一個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這樣的一個爭議,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調查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他就會按照責令的限定時間來要求企業單位給自己的員工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爭議,因為勞動仲裁委員會也是具備這個社保補交的權限的,所以說企業單位也都需要無條件來執行,只不過我們不論是通過勞動仲裁還是勞動監察之前,那麼都是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那麼只要提供勞動合同書就可以了。


懂社保


樓主你好,工作單位沒有給員工正常的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單位來進行補交嗎?有哪些辦法呢?如果自己的工作單位沒有給員工正常的繳納社保,當然是可以要求企業單位來進行補交的,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那麼企業單位是有責任和義務來交納員工的個人社保的,當然沒有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的關係來繳納社保待遇,那麼員工是可以要求來進行補交的。

當然有些情況他可能遇到的結果是,你即便是要求補交,他也不一定能夠給你補交。因為這樣種企業既然敢不給你繳納社保,就意味著你即便是自己主動提出來補交的話,他也不一定能夠及時的來給你補繳,所以說我們只能夠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我們可以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當然這個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呢,是可以匿名舉報的,只要是你提供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家企業單位確實是出現了不繳納員工社保的情形,當然你個人應該不是一個個例,因為很多企業的員工都會造成這樣的一個情形,所以說把具體情況跟他一說明,那麼勞動監察大隊就會調查,如果結果屬實的話,他一定會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內。要求企業單位來補交我們的個人社保。


社保小達人


當然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保,因為這是國家法律法規所硬性規定的,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已經觸犯了法律。

那麼咱們該怎麼維權呢?最好還是先禮後兵,先跟公司領導好好講道理,如果實在講不通的話,那麼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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