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搶劫、敲詐勒索……張家口一地法院開庭審理14人涉黑案

近日,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常某光等14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故意傷害、貪汙、搶劫、敲詐勒索、賭博、尋釁滋事、串通投標、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窩藏等十二項罪名的案件,本案中有8名被告人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貪汙、搶劫、敲詐勒索……張家口一地法院開庭審理14人涉黑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3月,時任村書記兼村主任的被告人常某光、村委委員常某亮,組織村民通過實施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佔據某礦區,常某光以村委會名義組建看山隊,常某亮為負責人,被告人常某、王某飛、王某兵、劉某朝、白某文、王某宏分別加入成為看山隊成員。同年5月,常某光通過組織看山隊成員煽動村民實施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故意傷害的犯罪行為,使其在原宣化縣趙川鎮、李家堡鄉一帶樹立了非法權威並取得一定社會地位,以常某光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始形成。為穩固其勢力及社會地位,更好的把控該村,樹立非法權威,常某光通過發展黨員,合夥做生意、開公司,給予股份、分紅,發放工資,實施違法行為後負責賠償等方式,在宣化區趙川鎮一帶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賭博、尋釁滋事、串通投標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常某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常某亮、常某為骨幹積極參加者,以王某飛、王某兵、劉某朝、白某文、王某宏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向政府索要現金,承攬工程,聚眾賭博抽頭漁利,敲詐勒索,侵吞集體資產、國家專項資金等方式獲取大量經濟利益,並部分用於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維持該組織的生存發展。常某光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該組織先後致2人重傷、1人輕傷,在宣化區趙川鎮、李家堡鄉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危害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依法追究被告人常某光等人的刑事責任。

貪汙、搶劫、敲詐勒索……張家口一地法院開庭審理14人涉黑案

在為期三天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在法庭的組織下,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紀委監委、區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和新聞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60餘人到庭旁聽了庭審。

鑑於本案案情複雜、影響重大,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法院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張家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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