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實施細則 這些項目將獲“獎補”

《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實施細則》出臺

十三類文化項目有機會獲得專項資金“獎補”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根據2018年市政府印發的《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青政發〔2018〕27號)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實施細則》近日出臺。《實施細則》圍繞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新舊動能轉換,逐項分解細化《意見》中涉及的由市文化和旅遊局實施獎補的各項政策措施。除影視產業類項目另行制定獎補辦法外,共有十三類文化項目將具體獲得相應的專項資金獎勵和資助。

2018年6月,《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青政發〔2018〕27號)出臺,為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在與市財政局溝通商討的基礎上,市文化和旅遊局積極推進實施細則起

《實施細則》囊括了《意見》中所涉及的骨幹文化企業、小微企業、文化創客、招商引資、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文化金融服務、文化消費、實體書店、音樂業、動漫遊戲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類項目的補助獎勵申報、評審、核准、驗收、資金撥付等工作,其中,對於《意見》中參照國家、省、市已有政策提出的措施,不再製定實施細則,只註明國家、省、市文件名稱,按照相同標準執行。如:扶持小微企業、文化創客、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文化金融服務、文化消費以及稅收、土地、人才支持等方面。

對於《意見》中按照國家、省、市部署和要求,借鑑深圳、杭州等城市先進經驗,結合青島實際提出的具體措施,從申報條件、支持標準、申報材料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具體內容,更便於《意見》落地實施。例如:培育骨幹文化企業、招商引資、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實體書店、音樂業、動漫遊戲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方面。

據悉,下一步,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和工作職能分工,結合工作實際發展情況,市文化和旅遊局將組織有關責任處室適時印發申報指南或通知;同時也會通過各區、市文化和旅遊局(委)廣泛發動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申報。具體申報時間和申報要求以官方發佈的申報指南或通知為準。

相關新聞:

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專項資金這樣花

培育骨幹文化企業、招商引資、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實體書店、音樂業、動漫遊戲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類別項目都在獎補範圍內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專項資金具體怎麼花?落實2018年6月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青島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制定《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實施細則》。

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施細則》重點規範了我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獎勵資助項目的審核和評獎程序,進一步明確了專項資金的獎補範圍、標準和金額。

2018年6月22日後實施的十三個類別項目納入獎補範圍

2018年出臺的《關於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推動青島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所涉及的骨幹文化企業、小微企業、文化創客、招商引資、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文化金融服務、文化消費、實體書店、音樂業、動漫遊戲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十三大類別,在此次制定的《實施細則》中,都有各自詳盡的補助獎勵申報、評審、核准、驗收、資金撥付等規範設定。

“實施細則”規定:涉及申報項目如無特殊註明,均為2018年6月22日以後實施的項目;項目須是在青島區域內依法註冊登記並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強的示範和帶動作用的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單位;項目資金主要由單位通過自籌、吸引社會資本以及銀行貸款的方式解決,原則上為非政府資金投入的項目。

項目的申報和審核將按照“企業申報、部門受理、專家評審、集體研究、媒體公示”的程序嚴格執行。

達標骨幹文企獎勵100萬元至2000萬元

骨幹文化企業的申報需具備以下硬性標準:

1、依法設立3年以上,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無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先進文化發展方向,主業突出,發展戰略符合國家文化產業政策要求;有較大規模實力,社會效益突出,經濟效益顯著,並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本市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主要包括以下企業:大型國有企業或企業集團、獲評“全國文化企業30強”或獲得提名的企業、入選國家創新企業百強工程試點的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轉型為“四上”企業後,改制成規範化股份公司的企業,獲得國際知名品牌、國家級知名品牌的文化企業;

2、需具備較大的企業規模。國有股份制文化企業需達到國家規定的大型企業標準,即公司從業人員需達到300人(含)以上。民營文化企業需達到國家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即公司從業人員需達到100人(含)以上;

3、需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

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文化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的文化企業,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的文化企業,最高給予20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全國文化企業30強”的文化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首次獲得提名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成長為“獨角獸”的以及入選國家創新企業百強工程試點企業的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意見》(青發〔2016〕24號)執行;對文化創意企業轉型為“四上”企業後,改制成規範化股份公司的企業的支持,按照《關於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執行;對獲得國際知名品牌、國家級知名品牌文化企業的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執行。

達標招商引資項目最高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綜合獎補

為加大文化產業的招商力度,這次專項資金的申報中,招商引資項目也是重中之重。申報項目需是新引入的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所規定行業範圍內的規模以上文化創意企業。

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按照第一個完整年度所產生地方貢獻總額的50%給予補助,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綜合獎補。所需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5:5比例分擔。

另外,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沒有新的獎補辦法,將按照《關於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執行;對文化創客的培養扶持,特別是針對獲批的國家級孵化器、國家級眾創空間的獎勵,則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執行。

文化科技創新項目的獎補,參照《關於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執行;文化金融服務,對文化產業引導基金的管理使用,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青政辦發〔2018〕10號)執行。

文化消費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則按照《青島市文化消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青財教〔2018〕23號)執行。

文化創意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各類獎補不超過200萬元

對於“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十佳新業態企業”(認定辦法另行制定)申報通過的年度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按照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給予優先支持。

對首次被評選命名為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類園區(基地)的,給予園區運營主體20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每年按照園區上一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特色文化產業園區創建資格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股權投資和貼息補助。

新開24小時書店按規模最高給予15萬元獎補

新型實體書店首度納入政府“獎補”扶持範圍。根據《實施細則》,獎補書店需具備四項標準。

1、營業場所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不含倉庫),出版物的經營面積佔總營業面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

2、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品牌價值或專業特色;

3、出版物發行作為其主營業務;

4、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服從、配合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監管,按期參加並通過年度核驗,未受到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理,且無其它與經營有關的違法記錄。

在我市城市中心區、社區、高校、交通樞紐等區域新開辦24小時書店。書店規模100平方米(含) 以上,店內在售圖書1萬冊以上,給予15萬元獎補;規模50平方米(含) 以上,店內在售圖書5000冊以上,給予10萬元獎補;規模30平方米(含) 以上,店內在售圖書2000冊以上,給予5萬元獎補。

獲獎音樂項目最高獎補100萬元

音樂項目的申報者,須為在青島註冊、從事音樂產業的企業或工作室;申報作品為宣傳青島的原創音樂,申報者須對申報項目擁有完整知識產權;申報作品須反映時代精神和現實生活,弘揚社會主旋律和正能量。

對青島音樂作品獲得國際最高獎的,給予獎金金額同等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青島音樂作品獲得國家級最高獎的,給予獎金金額同等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具體實施獎勵扶持還將按照《青島市文藝精品項目扶持獎勵實施細則》執行。

動漫遊戲獎補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根據《實施細則》,青島市註冊成立的動漫、影視、遊戲類企事業單位、院校、個體都有資格申報此次專項資金的獎勵資助。

具體支持標準分以下四項:

1、對於通過資格審核的動畫電視片項目,在中央臺首播的,按照每分鐘2000元的標準,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獎勵總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省級電視臺(含卡通上星頻道)首播的,按照每分鐘1000元的標準,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獎勵總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多個電視臺首播的,按從高但不重複的原則給予獎勵。

2、對於通過資格審核的動畫電影項目,已取得國家電影局電影公映許可證並在院線放映的,給予補貼50萬元;在全國院線放映的,經綜合評估,票房達到1000萬以上的,按製作成本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原創遊戲、線上動漫產品,在持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等資質的網絡新媒體(含手機端)平臺上播映或上線,實際分成收入達到300萬元的,經綜合評估,按其收入的5%給予補助,總額不超過70萬元。

4、所需獎補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5:5比例共同負擔。按照各區(市)已經發布的細則,已經達到獎補上限的,不再進行獎補,未達到獎補標準的由市級進行獎補。

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根據資金投入最高獎補80萬元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首次以產業化發展方向納入政府獎勵扶持的範圍。《實施細則》設定的該類別申報標準包括:在青島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企業,註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或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50萬元;申報項目內容屬於國家級、省級或我市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項目在實施期內,具有產業化發展前景,且已發生的實際投資額佔計劃投資額20%以上。

資助的範圍包括:企業實施項目用於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品牌宣傳廣告費用、項目開發及市場開拓人員費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費用以及其他與項目研發和市場推廣有關的費用。同一家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只能申報1個無償資助的項目。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投入資助範圍內項目資金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80萬元;投入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40萬元;投入3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25萬元。

申報須知:

項目申報材料要備齊

我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獎勵資助項目的審核和評獎工作即將展開。其中,申報材料的準備不可或缺。根據《實施細則》,統一的申報材料包括以下五項內容: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申報單位承諾書;申報單位上一年度完稅證明原件及近三年內稅務管理情況;申報單位最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補助資金申報表》及所填報數據的有效證明材料。

除共有材料外,不同的申報類別還要各自提供特別的材料內容。

1、骨幹文化企業申報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及近三年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複印件;

(2)企業基本情況、近三年經營發展情況及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

(3)企業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

(4)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

(5)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招商引資項目的申報材料

(1)獎補申請書;

(2)申請單位第一個完整年度所產生地方貢獻證明;

(3)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文化創意產業項目的申報材料

(1)企業(或落地機構)資質證書及近三年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

(2)企業(或落地機構)基本情況;

(3)項目可行性報告;

(4)項目預期收益分析報告;

(5)項目投資計劃書;

(6)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申報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及近三年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

(2)園區的基本情況;

(3)園區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

(4)申請單位上一年度所產生地方貢獻證明;

(5)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

(6)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記者 李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