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規落地!事關所有縣市收入劃分、稅收激勵、獎補……

10月25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辦“解讀《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財政政策》”新聞發佈會。從發佈會瞭解到,《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財政政策(試行)》(冀政字〔2018〕50號)(以下簡稱《十條政策》)已於近日印發。

據瞭解,本次政策獎補力度非常大,政策實施範圍包括了所有縣市和設區市……來看更多詳情↓↓↓

河北新規落地!事關所有縣市收入劃分、稅收激勵、獎補……

發佈會現場圖片

《十條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是實施稅收增長激勵,促進經濟發展質量提升。

對縣級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幅超縣級平均增幅的,獎勵省級分享增量的15%,其中對貧困縣獎勵幅度增加10%;同時對稅收收入佔比每提高1個百分點,獎勵幅度提升1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0個百分點)。

二是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對按規定程序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縣域範圍內工商登記並納稅的,按省級分享企業繳納增值稅增量的25%給予企業所在縣市獎勵

三是實施軍民融合企業獎補,引導軍民融合加快發展。

對省級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認定的軍民融合企業,在縣域範圍內進行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並實現屬地納稅的,按省級分享相關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量的25%對企業所在縣市給予獎補

四是支持承接京津產業轉移,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對符合有關條件的京津遷移企業,企業達產並申報納稅後三年內每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大於500萬元(含)的,省財政每年按相關企業在我省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省級分享部分的25%給予所在縣市獎勵

五是激勵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總部機構落戶。

對符合條件的跨區域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在縣市每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低於1000萬元(含)的,省級三年內每年按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省級留成部分100%、75%、50%給予所在縣市獎補

六是支持縣域經濟產業升級,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

每年安排2億元,分別對出口退增值稅總量、增量和增幅前10名的縣市進行獎勵。

七是創新開發區財政支持政策,打造縣域經濟發展增長極。

每年對縣域開發區(園區)開展考核評價,對綜合考評突出或重點單項工作突出的分別給予獎勵。

八是建立省對市獎補制度,引導設區市支持縣域經濟發展。

對11個設區市使用自有財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科技創新類項目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省級分別按其補助所轄縣市資金的20%、25%給予獎勵,比上年增量部分,獎勵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九是建立困難縣補助(救助)退坡機制,倒逼縣級財政自立提升。

對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補助不能滿足“三保”支出基本需要的財政缺口縣,從2018年起省級財政再補助(救助)3年,補助(救助)資金每年退坡三分之一,3年全部實現財政自立。

十是調整收入劃分體制,引導縣域經濟加快轉型升級。

根據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體制改革部署,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佈局,本著科學合理、規範統一的原則,在保障財力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重新劃分省與市縣共享稅種,結合稅種屬性合理確定分享比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