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高空拋物!最高法發佈《意見》次日,女子從10樓扔下菜刀……刑拘

11月15日早8時,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接到報警,在小南街某小區外的公交車站,一把菜刀從天而降。接到報警後,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處置,在該小區門口公交站臺旁發現銀色菜刀一把,現場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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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進行摸排走訪,詢問車站附近小區的物業保安後得知,唯一異常的就是小區一對吵架的情侶。"當天上午10點,民警在該小區住宅內將嫌疑人周某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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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周某某與其男友是小區十樓租戶,兩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點多才返回,因瑣事發生了爭吵,情緒不穩定的周某某把客廳桌子上的物品揮落後,又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從窗口扔出。隨後菜刀掉落至距小區大概十米的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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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審,周某某對自己醉酒後因瑣事與男友爭吵,為洩憤將菜刀扔出窗外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周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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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 16 條具體措施,公佈高空拋物、墜物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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