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法律,是介於神性和動物性的合體。它非常可愛,它知道你好,又限制你沒法惡到沒邊兒,哪個人心裡沒有那麼點髒事兒。

——《烈日灼心》

對於這部電影,其實這是我看的第二遍,但和第一次相比,卻有了太多截然相反的感受。

可能人的思維慣性,很難對窮兇極惡的殺人兇手產生共情和同理心,所以電影很大層面上是在往理想主義的方向走,但反而因為樹立起的太多“巧合”而降低了它的格局。

但不能否認,它依然是同類型電影的一個很大的突破,踩了很多“雷區”,刻畫出的愛與救贖,也值得好好探索一番。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罪惡的起源:我殺了她

七年前一樁滅門慘案,將三個少年從此拖進了地獄深淵,開始顛沛流離的生活,每天過得小心翼翼,也徹底梳洗了他們原本的生活軌跡。

全裸的少女,辛小豐的惡意,一家五口被害,殘忍至極,唯一遺落下的指紋,是敗露的痕跡。

爾後時間轉到了七年後,幹起了出租車司機的楊自道,成為了協警的辛小豐,在碼頭看魚的陳比覺,三個犯了滔天大罪的人,竟然搖身一變,也成了市井小儈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份子。

他們藏著秘密,總顯得有些過於膽戰心驚,雨天路上遇到搶劫案的楊自道,為避免和警所打交道,甚至掩護他們離開,後來遇到的搶包的黑手,他會挺身而出,卻在中刀後不敢去醫院而硬撐。

而那個裝出來的傻子陳比覺,連身邊最親近的人都能騙過的,沒有破綻的演技,唯一的目的也是為逃脫而處心積慮。

辛小豐算是混跡在警察堆裡,所謂最危險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可他用菸頭磨指紋的習慣,也有太多對事情敗露的恐懼。

從這裡來看,其實他們對於逃脫制裁遠大於贖罪本身,所謂成為一個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甚至對於尾巴的愛,都有些強行說服自己“遺忘”七年前的惡意。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若是沒有那個不為人知的過去,他們或許實實在在能算的上一個“善良的普通人”。

可惜經歷過的一切永遠抹不去,站在贖罪的角度,他們是用自己對所有人的“好”來降低罪惡感,然而對於這種方式的論述本身,還是有太多“漏洞”可言。

收養的女兒尾巴,是“那家人”唯一的活口,他們對她好,確是真心實意愛她,但在一切之外,不能說這是對於“贖罪”的延續。

甚至本身可以就把他劃分到殘忍的行列,若有一天事情藏不住了,那對一個小女孩的打擊,遠比所有美好加起來更要猛烈。

我想在感性和理性之間總會有一方偏移,如果沉浸在一種他們的“好”可以抵消他們的“惡”中,或許就會和我第一次看的感受一樣。

會覺得悲傷,也會替他們心疼。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危機四伏:事情的轉折

伊谷春的到來,只是第一眼,就讓辛小豐開始慌張,直覺這東西有時候與生俱來,卻在不知不覺中埋下了太多伏筆,輕易露出的馬腳也是起疑心的開端。

後來在那次“挺身而出”中無意接觸到伊谷夏的楊自道,是開始讓這四個人都有了糾纏,也讓那份懷疑越發攀巖。

只是關於小夏和阿道之間的感情線,實實在在又讓一切多了點荒誕的戲劇性。

第一個小高潮,大概來自於伊谷春目睹辛小豐“出櫃”的現場,既然是同性戀,何來對少女的“傷害”?那方向不就錯了,是三兄弟該竊喜的瞬間。

第二個小高潮,伊谷夏的表白,阿道對於紋身的坦白,加速了一切的揭露,也是三兄弟開始走向毀滅的瞬間。

房東的竊聽,是讓“鞋掉下來”最後的證據鏈,有一個小細節很形象,租房子之初,房東曾問他們“你們是好人嗎?”那時天空的幾聲悶雷,大概也暗示了“天譴”。

真相水落石出,他們“落網”,商量一致的口供,被繩之於法是他們最後的歸宿,也是解脫。

而最後的反轉,或稍顯的突兀,卻也在情理之中,藏於兄弟之外的第四人,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只是已經執行死刑的小豐和阿道,以及跳海自殺的陳比覺,已然在這個世界銷聲匿跡。

導演最後打的一張巨大感情牌,想要把人們拉進他們的情感漩渦,說實話,第一次看的時候確實陷進去了,那時因為這份愛與救贖而感動的徹底,但這一次,不知為何,在蛛絲馬跡下,突然少了那份熱淚盈眶,取而代之的,是滿腦子揮之不去的疑惑感。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留下的思考:他們該死嗎?

電影給我們的答案與上承接“因為對尾巴的愛,所以只有死去才是真正的解脫”,不論對於他們自己,還是對於尾巴而言。

但似乎還是覺得少了些什麼。

相較於小說,因為時長方面的侷限性,一些細節沒有交代清楚,很多東西就會變得不那麼細膩,甚至給人一種故事沒有“編圓”的錯覺感。

但其實對於很容易站在道德制高點的觀眾來說,感受就是最直接的表達,兄弟三人不是直接“兇手”,卻有逃脫不了制裁的理由,可能確實“罪不至死”,但依然得為自己的惡意負責,這並不矛盾,而我最糾結的問題,還是在於“贖罪”本身。

你會因為一個人後來的“好”,而原諒他以前的“惡”嗎?

確實是很難有明確定義的問題,人心太難預料,因為會被感動,也會被說服,你可以因為一個人善意的表達而忽略掉他曾經“做的錯事”,但站在法律的角度,又把這一切拎得太清楚。

電影《全民目擊》,講述了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愛而把一切罪名攬到自己身上,也是一個關於“救贖”的故事。

裡面曾有句臺詞特別印象深刻,“他用生命換來你的自由,不是讓你偷生,而是讓你重獲新生。”

這份愛是能讓人動容的,而父親一步步牽引著視線進入的那張網,給人的錯覺卻是一切“罪有應得”,就覺得我們都習慣給每一個人的形象劃分一個固有的標準,看起來更像“好人”的人,太像“壞人”的人,也會因此左右自己內心的判斷。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而這部電影的之所以也能讓人們為之動容,更多的也是因為,三兄弟那份“善意”,已經到了能讓人心疼他們的“不容易”。

普通大眾的心理,很容易對弱勢的一方產生同情,本無辜捲入的紛爭,卻又讓他們實實在在成為了手沾鮮血的劊子手,爾後在後悔與愧疚中想要去贖罪,最後的死,其實也是為了“贖罪”。

可有時候最殘酷的就在於,“你贖不了罪”,那一份不堪一擊,成了刻在骨子裡的東西,不僅僅在於對於受害者是否能原諒,還在於他們自己是否能原諒自己。

是的,在我認為,他們不該死,卻又不得不死,那是關於愛與救贖,是關於法律制裁,更是關於內心存善的他們自己,對於罪惡的厭惡。

他們曾是善良的人,或者說一直是“善良的人”,經過那件事的他們依然有對“壞”最明確的打擊,辛小豐抓過的壞人,楊自道救過的好人,都是他們的態度,可當那一天,他們成了罪惡本身,也是讓他們開始厭惡自己。

後來他們無論多努力,多善良,都已經再也不能成為一個“好人”,那一個“汙點”,讓他們成為了固有標準裡的“壞人”。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最後:留給每個人的反思

審判的角度,人們會義正言辭和罪惡劃分界限,人性的角度,每個人卻都有擺脫不了惡的那一面。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裡,人們對殺人犯的家屬連帶了太多莫須有的罪名,也許某一瞬間會覺得這很殘忍,但事實就是,一旦一個人的“壞”被人看到,無論他曾經是個多麼“美好”的人,就會在那一瞬間,遺忘他所有的善意,只記住他最“醜惡”的那副模樣,甚至連帶著周圍人,也會因為他的那份“醜惡”而變成過街老鼠。

爭先恐後想要當正義先鋒的人,站在道義的角度,你沒有辦法責怪受害者的不原諒,但站在人心的角度,你又會覺得是不是太嚴苛。

可能人們太想要去論述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所有偶爾產生的不一樣情緒都不得不讓人們去思考“我怎麼能同情一個壞蛋?”

但一個人的好和壞僅僅因為一個契機而否定,還是太絕對了些,回到電影方面,這樣一種戲劇衝突只是表現手法,而現實裡的相同事件,更多的還是希望能迴旋的餘地可以更多一點。

《烈日灼心》:“他們該死嗎?”

比起站在悲劇之後的懲罰,去尋求一個如何可以避免的動機,或是對於“有罪之人”的改造也許更重要。

而每個人也應該學會不以片面眼光去定義,不著急發表自己的看法,這樣也一定可以讓世界稍顯的溫柔一些。

電影的結尾,伊谷春帶著尾巴在海邊嬉戲,或許這已然成為了最好的結局,在時間的長河裡慢慢會遺忘曾出現在她生命裡的三個“爸爸”,也不會再知曉那個殘酷而冷漠的身世真相,至少在的期待裡,她會有一個很美好的一生。

如此,值得慶幸,也值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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