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公開宣判大會

11月15日上午,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公開宣判大會依法對2起涉黑涉惡案件、58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社會各界代表300餘人參加。

會上,隆化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承德市首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寬城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楊富有等4名被告人涉惡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隆化縣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4年以來,被告人張軍等組織成員以軟暴力為主,間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10餘種40餘起違法犯罪活動,迫使他人償還非法債務人民幣7599萬餘元。以被告人張軍為首的組織,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破壞生產經營、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居民小區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多個公司、企業停業,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被告人張軍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張軍同時犯有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因犯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彭勇等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楊程龍等3名被告人被判處罰金和免於刑事處罰。

此外,寬城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期間,被告人結成以楊富有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組織,以言語威脅、辱罵等手段,在寬城及周邊的遵化市、遷西縣等地,強迫大貨車司機購買“平安符”掛墜30餘次,時間長達3年,受害人數眾多,性質惡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符合惡勢力犯罪特徵,為惡勢力犯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楊富有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

兩起案件的一審公開宣判,充分彰顯了承德法院依法嚴懲黑惡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堅定信念和堅強決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審共受理涉黑涉惡案件63件,審結59件,二審受理31件,審結31件,共判處被告人427人,其中62名被告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記者李瑩,通訊員叢雲峰、王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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