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绍能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

姚绍能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

10月31日,一审法院对黎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黎平县国土资源局洪州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姚绍能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姚绍能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姚绍能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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