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麵包車強塞14人,法院判決來了!

7座麵包車強塞14人,法院判決來了!

今年初,雲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了一起因嚴重超載而引發的危險駕駛罪案,一輛核載7人的麵包車,在鄉村道路上實際載客14人,超員整整一倍。

  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12日15時許,家住羅平縣老廠鄉老廠村委會新廠村的被告人李某果駕駛五菱牌微型麵包車,拉載學生從羅平縣老廠中心小學向老廠鄉水塘邊村方向行駛,行駛至老廠鄉水田邊村路段處,被羅平縣公安局老廠派出所民警查獲。經檢查,被告人李某果駕駛的微型麵包車核定載人7人,實際載人14人,超員達整整一倍。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果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非法營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致車上乘員處於高度危險狀態,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之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鑑於被告人李某果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悔罪表現,可酌定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最後被告人李某果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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