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取消物業”?更換還差不多,不可能取消也不能取消!

萬科的房子為什麼貴?房子好?錯!住過的都知道,還不是因為物業好,才成就了萬科在房產裡面的品牌。一提到萬科,首先想到的就是物業而不是房子、位置、環境之類的東西。

房子只有住了才知道問題!而這些問題大都反應在了物業上面,甚至物業的好壞決定了小區整體的二手房價格。我們為什麼對物業不滿意,基本可以肯定的是沒有100%的滿意。你滿意了,他不滿意,眾口難調。換了你是物業,一樣的,一樣不會讓所有人滿意。但是如果真的沒了物業,你肯定會後悔死。你的房子會越發不值錢,甚至賣都賣不出去。

在有些城市有“安居房”和“商品房”。很多安居房已經上市,拿到的也是大紅本。但是同樣地段的安居房價格是商品房一半都不到,為什麼?因為物業不一樣,安居房不用交物業費,甚至只交幾毛一平的物業費。效果大家看的到,垃圾清理不及時,小區隨便進,一樓隨便改院子,裡面什麼人都有......你想要這樣的居住環境嗎?很多人是因為沒辦法才買了安居房,畢竟便宜,地段不錯,房型也好。最不滿意的就是物業,有很多朋友說,寧願交跟商品房一樣的物業費來換取服務。但是現實是不可能的,因為安居房很多的老人,還有其他人是接受不了物業費這個概念的。一毛都不願意給,寧願現在這樣。

另外,說說一些不好的物業吧。之所以物業不受人待見,是因為預期的服務沒有得到,想要的效果沒有。感覺上是隻收錢不幹活!小區的公共資源也會被物業佔有,比如你們看到的門口的停車收費設備上的廣告,電梯的廣告,燈箱的廣告等,這些商家都是給物業錢的。再加上一些在小區搞活動,甚至上門推廣,小區寬帶等等這些都是要給物業付錢的。也就是說物業除了正常的物業費以外是有收益的。那麼這些錢是歸物業公司還是歸全體業主。我覺得怎麼都說的過去吧,都有自己的理由。

為什麼小區裡會有業主委員會,就是本著為小區人民服務監督物業公司的初衷而成立的。有什麼事情,物業可以跟小區代表洽談。努力做好物業服務的同時,來實現自己的商業目的。真較真起來對誰都沒好處!

物業和小區業主,應該是一家才對,大家“一致對外”。在小區範圍內實現物業公司的盈利目的,在小區範圍內服務好業主,業主也可以幫你物業公司去治理小區。房價上去了業主高興,物業檔次也高了,名聲在外,請的人也就多了,對大家都好!


不講故事


我贊成取消物業!有社區來管理。我們小區物業剛接管的時候還可以,時間長了服務態度差了,整個小區路燈都不開了,小區裡嘿嘿鴨鴨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點鐘就睡覺了。像這樣的物業只管收錢不管事,要他幹嘛不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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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好,誰會去拒交物業費,問題是不少的黑心物業,地上的灰也不掃,樓道的灰到處都是地下室,也一樣,不掃灰,不去托地,綠化,連路燈線都能看見,就連未交房的裡面都有上百斤灰,也不打掃,反映也不聽,等等,這樣的物業誰待見,巴不得,這樣的黑心物業,明早就不用再起來害人了


君不見911


現在有些人啊你都沒法說,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一旦跟他耍流氓了,他就跟你講道理了,就比如下圖這位



蘆二斗地主


應該取締物業,誰家的孩子誰家抱,自來水歸供水單位管理,燃氣歸供氣單位管理,下水道歸市政管理,綠化歸園林局管理,垃圾歸環衛局管理,各管各的,要物業何用。同時以街道辦事處為單位組織一定數量的專職專業維修人員對業主的住宅問題進行統一維修管理。


手機用戶52031047026


物業公司本來是一個小區的服務部門,是為這個小區提供住宅、水電汽、取暖、環衛、安保、綠化等提供服務的,用他們的服務換來可靠的住宅、整潔的環境、安全的小區、方便的生活。用快捷的服務贏得業主的舒心與快樂。可是一些物業公司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凌駕於業主之上,一意孤行,我行我素,把服務型公司變成盈利型公司,處處以掙錢為目的。活生生地顛倒了與業主的關係,變成霸王物業,卡油物業,把業主的資產當成了自己的資產,把公共設施變成了自己的掙錢工具,恣意變更公共設施,方便了自己,添堵了業主。例如:有的物業為了幫助開發商買小區內車庫,就硬性規定小區內禁止停放機動車,為了買地下車庫,就把小區內道路修成宰的曲折路面,有的物業還養拾荒者,把拾到的垃圾隨處堆放,有的業主停暖汽還要附帶必須停電停水,有的物業隨處張貼廣告,樓梯口、電梯箱內是他們眷顧的地方,這些和高昂的物業費是不成比例的,除此之外他們還另收電梯維修費、垃圾清運費、裝修垃圾清運費、樓梯燈費等等。而有些管理是不到位的,如居民養狗、遛狗、監護不到位,大門出入管理不到位,電梯運載貨物監管不到位,夜晚小區監控管理不到位,樓房維修管理不到位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和一些霸王條款的存在,使業主有一種花錢請大爺的感覺,所以使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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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弱勢疲軟,物業強勢霸道。在物業面前,業主要麼低頭服軟任由打整,要麼抵抗之後低頭服軟。面對一個壟斷強勢的物業,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明顯是一盤散沙毫無招架之力。現在小區的水、電、氣、通信、垃圾甚至管道疏通等等都是業主直接面對市場主體購買服務支付費用,下一步小區安保、公共環境衛生、綠化、停車位、房屋修繕、公共設施維護等同樣可以購買服務方式直接委託市場主體,委託主體是由每個業主投票選舉出來的業主委員會,選舉不一定非得找個會場,可以通過網絡建立各種棟群、單元群,大家在群裡討論協商出合適的人選組成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委託市場主體的行為接受社區居委會和相關部門監督,合同、文件、收費交費單據必須事先在網絡群裡徵求意見讓每一個業主充分享有知情權,業主委員會成員按規定時間輪流產生程序透明,日常工作費用首先由小區公共設施收益承擔,不足部分再由業主均攤,相信業主都是通情達理的,不會無緣無故裝瘋賣傻,所以物業公司實際上真的沒有存在的理由?在網給不發達市場主體服務不充分不到位的情況下確實有作用,但當下各種條件都具備,所以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否則最終將釀成不可收拾之局面影響社會穩定。


月亮背面思考


人們對物業懷有成見不外乎是因為覺得“錢花得不值得”。

“不值得”是因為兩點:

第一、錢花多了。

很多人覺得物業費太高,因為物業所提供的服務其實很多時候是“隱形的”,未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它不像是拿錢買菜,一分錢一分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反而某種程度上更像是保險,出了問題可以進行諮詢和調解,獲得一定的保障。

第二、服務得不夠好。

近年來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問題一度甚囂塵上,當然不能一概而論是某一方的問題,但是物業的服務一定還是存在缺陷的,這種缺陷大多數時候是自身經營的問題,而歸根結底還是利益的問題。業主有業主的利益,物業有物業的利益,兩者的利益產生矛盾的時候,必然就會導致爭端,那麼這兩種利益能夠“完美共生”嗎?不可能。因為某種程度上而言,物業和業主其實也是買家和賣家的關係,既然是商業行為,就不可能是完全公平公正的,只能說,兩方在合理地溝通與權衡之下,能夠將這種隔閡維持在一種相對平衡、相對容易為彼此所接受的範圍。

物業有問題,就積極改正完善,但是物業的存在,我始終認為,還是有必要的。


席越


取消物業是不可能的,首先物業是小區居委會聘請的管理人員是有合同的,表面上看物業是獨立單位,實際上是居委會說的算,他們只是執行者,沒有物業小區及樓道會那麼幹淨,車輛不收停車費會更亂,隨便停不說,外來車怎麼辦,更耽誤出行,有什麼急事就麻煩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不要只看眼前利益,告訴你小區管理不好的讓我去住也不去,有人管理就得人工開資,羊毛出羊身上,收管理費是應該的,但隨便收費也是犯法行為,有物價局定的價格誰敢不服從,並不是物業自己說了算,想怎麼著就怎麼著,看到這樣的題目真讓人費解。

看看這張居委會通知就知道物業是怎麼回事



TongFa同發


物業如果房子沒有賣完之前確實還可以。象我們小區(金地撲滿花園)房子沒賣之前,保安人多早晚有人巡邏,保潔經常檢查,天天簽到,衛生搞得可以。綠化也搞得很可以,到處紅花綠朶。電工師付也都可以,業主電器‘了,隨叫隨到。現在不同了,房子賣完了只顧收管理費,過年過節沒有什麼活動,保安沒有巡邏,保潔沒有簽到,電工修理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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