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晉升,別讓你的小氣影響了士氣,更影響了本意

職級晉升,別讓你的小氣影響了士氣,更影響了本意

如果說公務員現在熱議談論的是什麼,估計就是職級晉升了,單位裡的要了解下自己在哪一類,是否能晉升職級,各單位間的也要相互問問你們怎麼晉升的。這不比不知道一比下一條,同樣條件的兩個人,因為在不同單位,晉升的幅度大相徑庭,不禁讓人感慨。

陳某和李某同是2015年轉業,部隊副團職滿3年,轉到新單位後都定了副調研員。陳某的甲單位在職級並行中,掌握為滿年限的第一次晉升不受限制,因為四級調研員晉升為三級調研員,還是對應副處級,也不影響職級的比例。而李某的乙單位雖然和甲單位級別相同,比例一樣,但單位在晉升上比較慎重,沿用了老辦法,增加了臺階,四級調研員要經過處級副職,然後才能晉升三級調研員,如此一來,李某隻能等第一波次的處級副職晉升為三級調研員後,自己再被任命為處級副職,而這已經是第二波次晉升了。顯然,今年李某晉升不了三級調研員。

同樣條件的陳某和李某,聊起這件事,李某難免有點不平衡,特別是陳某單位人員相對年輕,陳某任職年限有優勢,第二波次還有機會晉升為二級調研員,如此一來,兩人的差距難免有些大。而李某隻能一步步排隊等著。其實,並不是李某不能晉升為三級調,也不是因為名額,不是因為工作表現,就是因為個別領導沒有轉換觀念,把職級當成了職務來看待。

職級並不關乎政治待遇,只是關係到個人的經濟待遇,工資、公積金、醫保等,也不改變隸屬關係,像工廠給工人漲工資一樣。

相同級別的單位、相同情況的人,相同的政策,為什麼造成如此“貧富差距”,還是執行人的問題。我們也知道,職級不是福利,人人有份,但職級也不能捂在手裡不敢用,若是還和原來一樣,那麼出臺新政策就沒了意義。特別是如何發揮職務與職級的功能作用,進一步激勵幹事創業、擔當作為,也必然無處著手,更無法總結經驗,也必然落後於時代和上級的要求。

職級並行中,有所不為更要有所為,都按照老套路,就走不出新路。四級調研員不一定非經過處級副職,特別年限長的同志,照顧下個人資歷也無可厚非,原來的縣級以下職級並行還有年限兜底的條款呢。開展職級晉升,不是升官不是搶位置,而是提升下個人經濟待遇,僅此而已!有名額有機會,就別那麼小氣,做早比做晚好,自己來做比後來人再做好,而且現在培養出一批人,比以後再培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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