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狼友群”發佈淫穢視頻65個,群主領刑6個月

男子陸某建立一個微信群,並在群內發佈65個淫穢視頻。近日,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陸某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35歲的陸某是安徽省蕪湖市人,案發前在南通打工。他曾因賭博於2009年9月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罰款500元;因犯盜竊罪,於2016年3月被崇川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8年3月起,陸某使用自己的微信賬號創建了暱稱為“誠信商團”的微信群,後群名稱改為“狼友群,資源共享”,該群共有成員200餘人。2018年4月初至5月初,陸某在該微信群內多次發佈淫穢視頻,供群內成員觀看。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在該微信群提取了陸某上傳的66個疑似淫穢視頻。經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鑑定,認定其中65個視頻為淫穢物品。

2018年9月,陸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崇川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某利用移動通信終端傳播淫穢視頻文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法院綜合各項情節,遂作出前述判決。

陸某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在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陸某自願申請撤回上訴。南通中院裁定準許陸某撤回上訴,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或者轉移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達到數額標準的,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該案一審承辦法官沈永斌介紹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20個以上的,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同時該《解釋》第三條還規定,若不以牟利為目的,達到上述標準兩倍以上的,也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本案中,陸某在其微信群內上傳65個淫穢視頻,達到立案標準,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