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發改委:招投標“歧視性”規定一律取消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市發改委接到部分民營企業反映,在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排斥、限制民營企業參與競爭的問題。針對此問題,市發改委即知即改、邊學邊改,協調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專項整改。

一方面,全面排查和清理不規範性文件。經排查,全市各地5個關於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地方文件,發現3個地方性文件存在設置不平等限制條件、影響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的條款,目前依照法定程序已全部廢止。另一方面,集中開展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整治活動。對全市今年上半年952個政府採購項目和256個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逐一進行排查,發現34個政府採購項目和26個工程招投標項目存在“將合同金額、從業年限、設立辦事處或售後服務機構等作為評審因素”“要求中標企業在本區域內辦理稅務登記”等“歧視性”條款。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單位和地方已全部下發整改通知,督促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擅自增加附加條件。

與此同時,為全力打造“四最”營商環境,市發改委牽頭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後已印發實施。文件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支持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鼓勵民營經濟創新發展、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完善政策執行方式等六個方面,出臺了20條支持政策,明確了責任單位,真正讓民營企業看得見、摸得著、拿得到,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進一步助推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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