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22件

今年以来,勉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监察调查12种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22件,立案260件,结案213件,党纪政务处分208人。

坚持“五位一体”,畅通案源渠道。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县、镇纪委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开通微信、网络举报端口,形成“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体系,有效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擦亮监督探头、灵敏监督触角,注重在日常监督、监督检查、专项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搜集线索,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精度;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印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通报移送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相关案件线索的通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扶贫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双向通报移送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制度,案件和问题线索通报、移送更加规范、有序、常态。

聚焦“六项工作”,强化线索管理。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五个专项工作”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加强问题线索统计分析和筛查研判,把握好“树木”与“森林”关系,根据问题可能性和可查性,分别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和约谈、诫勉等方式,按照纪法“两把尺子”要求,采用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妥善提出处置意见,严格按程序报批、分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坚决杜绝问题线索失控、失管等现象。

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审查调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勉县人民检察院与勉县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理顺县监委与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健全内控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置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痕迹化管理。实行重点工作月统计、季通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和工作点评制度机制,有效夯实工作责任。牢固“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的理念,强化审查调查安全保障,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通运用“三项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1--10月份,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469人次,实施容错纠错2件2人。其中,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处置257人次,“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194人;对违纪情节严重的3人,运用第三种形态予以处置;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15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立案审查,坚决“拔烂树”,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达到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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