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危房改造申請審核不到位,惠東通報4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南都訊 記者黎秀敏 近日惠東縣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南都記者從“惠東清風”(惠東縣紀委監委官方微信)獲悉,惠東縣紀檢監察機關強化對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扶貧領域違紀違法案件。

4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鐵湧鎮社會事務辦主任謝偉芳、副主任郭庚午履職不到位問題2007年至2018年,謝偉芳、郭庚午在對鐵湧鎮蘇某、方某等7戶低保或五保申領家庭進行審核時履職不到位,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初始審核、後續動態管理工作不嚴不細,導致上述7戶申請家庭違規領取低保、五保金合計14萬餘元人民幣。2019年10月9日,謝偉芳受到政務記過處分;2019年10月14日,郭庚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梁化鎮環保辦主任袁東來優親厚友、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初,袁東來作為梁化鎮城鄉規劃建設辦負責人,在負責危房改造材料審核中,明知其同事陳某虹的父親(陳某意)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請條件,仍違規將指標安排給陳某意。後經有關部門核實,認定陳某意不符合危房改造的申請條件。

此外,袁東來在負責審核16戶育民村危房改造申請中,在未到現場勘查核實的情況下,直接交代鎮工作人員在審核材料上代其簽名。

經有關部門核實,上述上報的危房改造申請戶有4戶不符合申請條件。2018年12月17日,袁東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多祝鎮增光社區蔡益、陳應青、陳佛水等“兩委”幹部履職不到位問題2012年至2017年,時任多祝鎮增光社區黨支部書記蔡益,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主任陳應青,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陳佛水等“兩委”幹部未如實、及時向鎮政府報告村民家庭狀況,以致3戶家庭部分成員得以違規享受低保待遇。

蔡益、陳應青、陳佛水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10月9日,蔡益、陳應青、陳佛水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多祝鎮文化站負責人曾偉文將已故五保戶的五保金存摺交給他人使用問題2006年,曾偉文在擔任多祝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松坑鎮上村村駐村工作組組長期間,發現五保戶田某已故,但未及時上報民政部門將田某的五保金賬戶註銷,而是將此五保金存摺交給上村“兩委”幹部朱石輝使用。

朱石輝拿到田某名下的存摺後,於2006年9月至2008年1月共3次在該賬戶取出1390元用於家庭開支。2019年6月17日,曾偉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朱石輝受到誡勉處理,並退出違規所得1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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