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控股權或生變 30億債券未如期兌付

本報記者 董曙光 吳可仲 北京報道

11月19日,東旭光電(000413.SZ)發佈停牌公告稱,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通知,東旭集團控股股東東旭光電投資有限公司擬向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轉讓其持有的東旭集團51.46%的股權,該股權轉讓事項可能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11月18日,上海清算所公告披露,東旭光電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一)“16東旭光電MTN001A”、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二)“16東旭光電MTN001B”到期未兌付。這兩隻債券規模合計30億元,其中品種一發行規模為22億元。

對於上述違約事宜,東旭集團方面向《中國經營報》記者回應稱,相關問題原因已在公告中披露。

東旭方面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兩隻中期票據應於2019年11月18日完成回售付息。由於公司資金暫時出現短期流動性困難,致使上述品種未能如期兌付應付利息及相關回售款項。

記者瞭解到,“16東旭光電MTN001A”發行22億元,投資者回售債券金額為18.7億元,本計息期債券利率為4.48%,債券應付本息合計19.69億元,佔東旭光電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6.05%。

另外,“16東旭光電MTN001B”發行規模為8億元,本計息期債券利率為5.09%,本期債券應付利息0.41億元,佔東旭光電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13%。

上述兩隻債券的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為2019年11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

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但上海清算所方面發佈信息稱,截至上述兌付日,其未收到東旭光電發行的中期票據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工作。涉及“16東旭光電MTN001A”以及“16東旭光電MTN001B”,債券應付本息合計20.1億元。

在11月19日早間,東旭光電針對違約事宜公告表示,由於公司資金暫時出現短期流動性困難,造成應於2019年11月18日兌付應付利息及相關回售款項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一)“16東旭光電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二)“16東旭光電MTN001B”未能如期兌付。公司正在積極籌措資金,並積極與債權人協商,將盡快支付相關本金和利息,最大程度保證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不過,記者發現,根據東旭光電三季報顯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貨幣資金為183.16億元。

公開信息顯示,東旭集團成立於1997年,旗下擁有東旭光電、東旭藍天(000040.SZ)、嘉麟傑(002486.SZ)三家上市公司、400餘家全資及控股公司。截至2018年底,東旭集團總資產逾2000億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