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軟暴力”討債團伙覆滅記

“軟暴力”討債團伙覆滅記

——永定警方偵辦盧某耀等人犯罪團伙案始末

□ 張筱晨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龍巖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廣泛發動群眾舉報線索,成功查處一個用恐嚇、威脅等手段來“討債”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永定區人民法院日前經過審理,對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盧某耀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500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盧某翔有期徒刑兩年、被告人王某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三名被告人和廖某華(還涉嫌另外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等人糾集在一起,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在永定城區及周邊鄉鎮多次實施“軟暴力”討債,威脅、恐嚇、滋擾他人,擾亂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成立公司放高利貸 為暴利使用

“軟暴力”

2018年3月至8月期間,放貸人廖某華與盧某耀以個人和“永定鼎信二手車交易有限公司”的名義,按日息1%,並預先收取10%的違約保證金、10%的首期利息及家訪費若干等形式,進行高利放貸。

“一萬元一天一百元,利息10天結一次。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他們的規定及時交付利息,他們就採用一些非法手段來威脅借款人。”這些情況在民警走訪群眾後逐漸清晰。

為保證高額利潤得以實現,盧某耀還僱請了盧某翔、王某源等人幫助永定鼎信二手車交易有限公司催債。這夥人採取打電話威脅恐嚇、口頭威脅的方式向借款人催債。

對無法歸還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借款人,他們就採取公開張貼借款人持借款協議的照片、微信發送他人逼債毆打致傷視頻等方式,給對方施加壓力。

此外,他們還上門滋擾、糾纏借款人及其親屬,給借款人造成強烈的心理恐懼,威逼借款人償還高額利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跟隨他們上門收款,有公開張貼借款人手持借款協議的照片 ,還有就是打電話騷擾借款人。

自制規則出借“砍頭息” 借款人

無法償還高利息

2018年6月21日至7月21日期間,黃先生多次向鼎信公司的工作人員廖某華和盧某耀借款,至今還欠廖某華本金20000元,後黃先生無力償還本金和利息,盧某耀等人便多次打電話威脅、恐嚇、上門滋擾黃日耀。2018年8月,盧某耀多次電話發短信和發微信威脅恐嚇說:“我們有辦法找到你的啊,砍死你,不相信你可以去打聽一下。”隨後,盧某耀通過微信發送他人逼債毆打致傷視頻給黃先生進行威脅。他們的討債行為給黃先生帶來巨大的心理恐懼,造成精神壓力,嚴重影響了黃先生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迫於無奈,黃先生一直不敢回到永定,只能長期呆在廈門。

“該團伙採用電話、微信或上門進行威脅、恐嚇、滋擾等‘軟暴力’方式,多次對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屬催討,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經辦民警介紹案情時說。

警方快速立案抓捕 “軟暴力”屬

涉黑惡犯罪

收到線索後,永定警方立即上足警力,成立專案組,從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專案組成員針對該案浮出水面的個案不多的實際情況,從嫌疑人的資金流入手尋找其他受害人,從而深挖隱案。根據調查的情況,2018年10月,永定警方將盧某耀、盧某翔、王某源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今年3月6日,永定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三名被告提起公訴。隨後,永定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為,盧某耀、盧某翔、王某源三名被告人應對各自單獨或共同實施“軟暴力”討債“軟暴力”討債尋釁滋事的具體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為此,分別判處三名被告人刑罰。

“軟暴力”手段屬於“黑社會性質組織行為特徵”,盧某耀這夥惡勢力多次以恐嚇、威脅、糾纏的手段,向受害人討債,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老百姓的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最終在永定警方的努力下,法律對他們公正的判決,也為當地百姓除了一個毒瘤。

永定“軟暴力”討債團伙覆滅記

原載:2019年11月18日《閩西日報》05版

出品:龍巖市永定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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