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 徐佳婷】 经市委同意,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正式展开,市委5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方式,于11月18日分别进驻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5家市直单位,开展一个半月左右的常规巡察。

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作动员讲话,强调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整改情况。

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市委把本单位作为巡察对象,充分体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坚决拥护市委决定,把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廉本溪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单位全面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司法局,举报电话:18704149001,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审计局,举报电话:18704149002,举报电子信箱:BXSWDSLXC2Z @163.COM;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举报电话:18704149003,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18704149004,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举报电话:18704149005,举报电子信箱:BXSWDSLXC5Z @163.COM。5个巡察组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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