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女子買防癌險後患癌保險公司拒賠,法院這樣判!

廣州普法

在網上購買了“防癌保險”,

保費才交不到兩年,

就不幸患癌,

保險公司卻拒賠……

【拍案】女子买防癌险后患癌保险公司拒赔,法院这样判!

11月13日,

記者從成都高新法院瞭解到,

該院近期審結了一起

保險合同糾紛案。

當事人郭某於2018年

在網上購買了一份保險,

後生病了,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

法院判決,

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通知無效,

應向郭某支付保險金50萬元及利息。

【拍案】女子买防癌险后患癌保险公司拒赔,法院这样判!

“隱瞞病情”?女子患癌後被拒賠

【拍案】女子买防癌险后患癌保险公司拒赔,法院这样判!

法院審理:投保人履行了告知義務

成都高新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通知無效,需要向郭某支付保險金50萬元及利息。

【拍案】女子买防癌险后患癌保险公司拒赔,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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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特別是在網絡保險中,由於保險銷售人員並不與投保人見面,投保人不填寫紙質投保單,保險人也不簽發紙質保險單,對保險人引導、詢問投保人的要求應當更高,詢問的內容應當全面、客觀、明確、有效,以平衡投保人在網絡保險形式下投保的不利地位。

在投保過程中,對不具備相關醫學知識的郭某,無法知曉甲狀腺結節;另一方面,郭某在投保前並未對甲狀腺的病情進行過確診,並不知曉其甲狀腺的癌變可能,應視為郭某已經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

宣判後,在法定上訴期內,保險公司未提出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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