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男子撿到手機破解密碼轉走支付寶八千元獲刑

長寧縣男子王某撿到他人手機後不思歸還,反而破解手機密碼、轉走失主手機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資金八千元。近日,經長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王某因盜竊被長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19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撿到被害人馬某遺失的手機一部,後向被害人馬某索要高額回報未果。當晚,被告人王某破解手機密碼後,用該手機登陸被害人馬某的支付寶,使用“驗證碼+身份證號”的方式更改了被害人馬某的支付密碼,之後利用支付密碼將被害人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內的8000元人民幣盜走。案發後,王某將盜竊所得退還了被害人馬某。

長寧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綜合本案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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