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房產證借錢,“生意人”被抓!有關合同詐騙,鞍山警方這樣說...

有房有車出手大方的“生意人”,哪料借完錢,人就不見了,這到底是經濟糾紛還是蓄謀已久的詐騙?近日,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公安分局興盛派出所民警從一起市民普通的糾紛報警中細查深挖,經過一個多月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假借欠款名義實施的詐騙案件。

“朋友”借錢引糾紛

民警調查人“消失”

  日前,鐵西公安分局興盛派出所接到群眾孟女士的報警,稱自己與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尹某因借款一事發生糾紛。民警孫鐳調查瞭解到,糾紛的主要起因是孟女士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尹某,尹某便多次向孟女士借錢,並以房屋產權證作為抵押,雙方還寫了借條。

  孟女士從2016年便借給尹某錢,直至2018年。尹某除了向孟女士支付借款的利息外,並未償還本金。孟女士再次與尹某聯繫時,對方竟態度蠻橫、冷漠,甚至有些抗拒。無奈,孟女士只好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興盛派出所民警孫鐳對警情進行梳理研判,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分析,認為此事並非借條表面經濟糾紛那麼簡單。正當警方進一步深入調查時,卻發現尹某已不知去向。

偽造身份博信任

嚴查布控織“法網”

  民警孫鐳根據偵查這些借條發現,借條表面看起來是雙方自願簽署,但尹某偽造了身份。他通過虛構、偽造成自己做生意,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且出具偽造的房屋產權證來博取孟女士的信任。通過這些誤導讓孟女士產生錯誤認識,來騙取錢財。實際上,尹某在當時已是入不敷出,無經濟來源。

  尹某本以為將此案掩飾成為經濟糾紛來逃避法律的制裁,卻沒想到小聰明終究沒能逃脫警方的“慧眼”。在確定尹某的犯罪事實後,辦案民警孫鐳立刻對尹某的行蹤進行鎖定。面對調查困難,辦案民警調整偵查取證思路,從尹某的社會關係入手,經過大量走訪工作,最終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行蹤。孫鐳和李浩銘迅速開展布控,連夜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偽造房產證借錢,“生意人”被抓!有關合同詐騙,鞍山警方這樣說...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

  合同詐騙犯罪的具體表現形式:

  1、虛構單位或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誘騙對方當事人與其簽訂合同。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也無履行意圖,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並查實對方當事人合同履行能力,若遭遇類似不法侵害,請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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